昨日晚间,上市公司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活期结算账户1亿元资金被盗取,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并正在进行侦查。
公告内容显示,2013年11月29日,酒鬼酒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供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其后共计存入10000万元人民币存款。
据账户变动明细显示,在2013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一名嫌疑人在供销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向前述账户存现200元、300元,并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上述支行柜台转取了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次日,同一嫌疑人又向该账户存现500元,同时又通过同一支行柜台转取了3500万元存款。同年12月13日,同一嫌疑人还将供销公司的3000万元存款汇出。目前,供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
就此事,浙商网记者第一时间向中国农业银行进行了核实,并从公告中所提及的农业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所辖的华丰路支行了解到,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印鉴、票据、资金汇划均真实合规。
该事件具体进展,浙商网记者也将继续跟踪报道。
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一、重大事项概述
2013年11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供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其后共计存入10000万元人民币存款。
近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给酒鬼酒供销公司提供的《账户变动情况明细表》及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初步了解,在2013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一名嫌疑人在酒鬼酒供销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向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前述账户存现200元、300元,该嫌疑人并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2013年12月12日,同一嫌疑人又向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前述账户存现500元,同时又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同年12月13日,同一嫌疑人还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000万元存款汇出。目前,酒鬼酒供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
公司发现10000万元存款涉嫌被盗取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正在进行侦查。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重大事项可能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由于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影响金额难以确定。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持续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