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1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以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
本次被冻结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8%,索普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已质押和被冻结的总数为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8%。目前,索普集团持有江苏索普的股份比例为59.74%,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已经过半。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索普已为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提供了多次担保。去年8月,江苏索普曾公告称,拟为索普集团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期限为1年。而其2012年为索普集团提供的担保更是高达2.4亿元。
而索普集团目前似乎已经处于“经济危机”中。截至2013年7月末,索普集团总资产为82.36亿元,总负债为74.5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51%,流动比率为0.48。
2013年7月10日,镇江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2013年2季度《欠税公告》显示,索普集团是镇江市第一“欠税大户”。
有分析人士认为,江苏索普为已经陷入财务危机的控股股东提供如此高额的担保,所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不言而喻。一般来说,无论担保对象是谁,资质如何,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也不宜超过50%。超过这个比例,则说明公司面临的风险过大,同时也表明管理层控制风险的意识较为薄弱。(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