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并不会对结构化理财产品做出任何“预期”收益的承诺,媒体之所以反复对“不达标”作报道,主要是对“预期收益”及“潜在收益”的混淆误解
2013年年末,各家银行理财预期收益节节飙升。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披露实际收益率的1.3万款理财产品中全部都实现了保本,但以预期最高收益率来统计的话,有113款产品没有达到预期。
其中招商银行占比最多,达到65只;其次是农行,但仅有9只;平安银行6只,广发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各3只。一时间,招行的投资能力广受质疑。
不过《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如果以产品给出的收益率区间来统计的话,未达标占比最高的招商银行又全都符合预期。
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市场上很多媒体都以预期最高收益率的统计得出招商投资能力不足的观点,实际上我们给出的是一个收益率区间,不能以偏盖全。”
他认为,大家在这个概念上有误解,焦点联动系列属于挂钩类结构化理财产品,和传统的理财产品不一样,没有预期收益率的概念。
他告诉记者:“银行向银监会报备时,结构化理财产品就不适用预期收益率这一栏内容。结构性产品‘浮动收益’与我们普遍接触的传统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同,我们需要重新确立结构化理财产品浮动收益概念。”
焦点联动系列受关注
Wind数据统计显示,招商银行未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全部都是来自公司推出的金葵花焦点联动系列。
招行官方网站介绍,焦点联动系列是结合基础金融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为投资者设计出一系列以股票、基金、汇率、金属等为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
通过保本技术处理实现约定的本金保障,利用衍生品工具投资境外金融市场为投资者博取收益的可能。
数据显示,上述焦点联动系列实际年化收益率与预期年化最高收益率相比,差距从0.17%~7.6%不等,这也是广受媒体关注的原因。但是在招行看来,焦点联动系列产品实际表现不错。
招商银行给《投资者报》记者提供了一份2013年焦点联动系列的收益统计:其中,期末看涨/看跌型到期共74款,实现预设潜在收益共33款,其余41款中,有12款实现高于同期限无风险利率(即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浮10%);期间触碰/不触碰型到期共67款,实现预设潜在收益共48款;区间累积型到期共33款,实现高于同期限无风险利率共27款。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虽然招行的焦点联动系列产品基本上都达到了预设的潜在收益,但是其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并不高。
官方网站统计显示,已经披露实际收益率的焦点联动系列产品共有174只,其中有55只年化收益率不足3%,28只年化收益率仅有0.4%,还有一只产品没有收益。
根据《投资者报》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体检报告,去年收益率在3%以上的产品高达九成,也就是说有接近1万款的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在3%以上。
“虽然收益率看起来比较低,但是结构化理财产品是保本的,需要承担一定风险;而固定收益产品大多数是不保本的,因此两者的收益率上会有所差别。”上述负责人称。
收益率为0的产品是2013年“金葵花”焦点联动系列之黄金表现联动理财计划(看涨)104051,它给出的收益区间0~7.6%,销售日期为去年1月10日,委托期90天。
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产品到期时若黄金期末价格高于黄金期初价格,则理财年化收益率为7.6%;若黄金期末价格低于或等于黄金期初价格,则年化收益率为0。
实际情况是,年初黄金价格一路走低,产品实际收益率为0。
预期收益和潜在收益需厘清
招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结构性产品是目前境外银行发售的主流理财产品形式,常见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风险控制的“基础”,泛指以投资本金的相当一部分来做无风险投资或交易(即基础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其目的就是产生本金保障及固定最低收益(如有);另一部分是争取收益的“期权”(即衍生工具,例如期权或互换)。两者的占比分配取决于对产品收益的期望以及对风险的承受程度。
在他看来,挂钩类结构性产品就是以个别指标物(例如黄金、外汇、股指等)作为结构性产品的挂钩标的,产品最终收益取决于该挂钩标的走势。一般而言,如挂钩标的走势符合投资者判断则可获取较高的预设潜在收益,反之则会获取预设的最低收益(如有)。因此,挂钩类结构性产品是一种浮动收益产品。
“国内发行结构化理财产品最多的也就是招商银行,此外广发银行等少数银行也有涉及。结构化的理财产品才能体现一个银行真正的投资实力。”针对市场上“不达标”的质疑,上述负责人称,挂钩类结构性产品是一种浮动收益产品,最终收益取决于该挂钩标的走势;就像任何投资一样,那是潜在收益的概念,银行也没有对产品做出任何“预期”收益的承诺。媒体之所以反复对“不达标”作报道,主要是对“预期收益”及“潜在收益”的混淆误解——以“焦点联动系列”挂钩类结构性产品为例,产品预设的高收益是潜在的;只要挂钩标的走势符合判断,投资者便获取高收益,产品本身并没有引导投资者作任何预期,因此不存在“不达标”一说。“至于挂钩标的以及走势方向的选择,那是建基于银行与客户在充分沟通产品结构以及投资风险后的共同判断,体现‘买者自负,卖者有责’,与任何投资决策无异。”上述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