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河北省黄骅市祝先生经营着一家纸箱厂,今年3月,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业务代表赵某上门推销信用卡,并收取了他10万元现金,但信用卡却迟迟拿不到手。祝先生多次和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交涉,对方表示,该员工已经辞职,银行与此事无关。
银行业务员上门推销信用卡
祝先生说,他是黄骅市李村人,在当地经营着一家纸箱厂。今年3月,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业务代表赵某上门找到他,推销银行的一款信用卡。赵某当时出示了名片、胸牌,上面都显示他是民生银行的员工。“赵某说,这款信用卡很适合生意人,可以透支60万元,52天之内还款无利息,年费只要600元。”祝先生说,他觉得这种信用卡确实很有用,便同意办理。“赵某当时查看了我很多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并带走了复印件。”祝先生说,随后对方委派信用卡部一位姓王的业务员上门核实。当天,祝先生填写了一份信用卡申请表,并签了字。
10万元办理信用卡有去无回
为保险起见,祝先生从黄骅赶到沧州,到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的办公地点进行了查询,“赵某领我去了他的办公桌,单位到处都有民生银行的标牌,看完我就放心了。”祝先生回忆,填完表格不久,他接到了赵某的电话,对方表示办理大额透支的信用卡需预先缴纳20%的保证金,也就是12万元,还要交2300元手续费,共计122300元。祝先生将全部费用以现金方式交给了赵某,交完钱后赵某承诺一周就能拿到信用卡,但两周后,赵某表示银行正在改制,将22300元通过汇款退给了他。
银行称该员工辞职,与己无关
由于迟迟拿不到信用卡,祝先生赶紧把情况反映给了银行,“民生银行方面表示,赵某已经从单位辞职,这件事和他们没有关系”。
祝先生向记者出示的相关资料显示,赵某是通过中智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2013年7月24日,赵某与民生银行及中智公司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窦总表示,赵某为我办卡时还是实习生,现在辞职不干了,所以这件事和银行无关。”祝先生说,“我也想到了报警,但警方说因为赵某确实是民生银行的员工,所以不属于诈骗,不予立案。”
12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了解情况,办公人员称窦总外出开会,让记者留下名片随后联系,但一直没有打来电话。25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