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停摆 79家券商抢食149亿债券承销费
债券承销尚难成券商主要收入来源
2013-11-29   作者:记者 祁蓉 实习生 李海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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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今年的债券核查风暴引起了券商债券业务的“阵痛”,但是在IPO停摆的日子里,债券业务依然是券商开辟的“重要战场”。
  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11月25日,共有79家券商承销发行1321只债券(主要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较去年同期(2011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25日)上涨8.46%。借债券承销这根“救命稻草”,79家券商实际募集资金14621.50亿元,分食146.22亿元的债券承销蛋糕。

  五券商承销金额占总额四成

  继2012年企业债市场呈现历史性爆发增长后,这一趋势在2013年得以延续。
  根据Wind数据,自2012年11月2日至2013年11月25日,企债发行829只(主要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较去年同期(2011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25日)上升10.68%。发行总规模为12709.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17%。
  债市的持续高热也让越来越多的券商把债券业务当成“香饽饽”。据数据统计,自IPO停摆以来(截至11月25日),有79家券商参与债券承销业务,比去年同期券商参与数高出13%,承销家数为1321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3家,上涨8.46%。实际募集资金14621.50亿元,如果按1%的承销费率计算,79家券商“吸金”146.22亿元债券承销费。
  其中,33家券商债券承销金额超过百亿元,中信证券以2076.20亿元排名第一,占募集总金额14%,遥遥领先于其他券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开证券、海通证券募集资金金额依次为1217.74亿元、1024.62亿元、848.25亿元、634.45亿元。上述5家券商债券承销金额合计5801.26亿元,占去总数的40%。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今年以来,债券承销市场竞争格局更加泾渭分明,拥有债券承销业务全牌照的中信证券强者更强。而坐拥各方资源、拥有充足项目储备并具备固定收益产品销售终端优势的大中型券商明显收获了更大的市场份额。

  国信证券取代国泰君安进五强

  激烈的争夺后,券商债券承销座次也重新排定。
  中信证券仍称王者,自IPO停摆以来,中信证券共承销债券157家,承销家数遥遥领先于其他券商。中信建投、国开证券、中金公司、国信证券依次位列第二、三、四、五位。另外,国泰君安、宏源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等均有超过30家项目。上述12家券商合计承销685单,占去总数的52%。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被“债券女王落马”风波搞的焦头烂额,但国信证券凭借承销家数的上升位列第五,取代国泰君安跻身五强;国泰君安今年不仅未能紧跟“老大”,还跌出前五至第六位,承销家数大幅下降24家至55家;去年与国泰君安并列第二的中信建投今年则独享第二,但承销家数实为下降,从79降至73;国开证券尽管今年承销家数较去年同期减少9家至67家,但排名却从第四升至第三;中金公司承销家数从66家降至64家,但排名由第五升至第四。
  在券商企业债承销家数中,国开证券以57家居首,国信证券、中信建设也分别有超过30家项目,分别排名第二、第三。宏源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齐鲁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西南证券等均有超过10家项目。上述13家券商合计承销313单,占去总数的58%。去年排名前十的券商自IPO停摆以来,除宏源证券、海通证券承销家数有所上升、齐鲁证券承销家数持平以外,其余券商的承销家数都较去年同期减少。
  在券商公司债承销家数中,中信证券以36家居首,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光大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东吴证券排名前十位。共有13家券商的承销家数超过10家,合计承销231家,占去总数的51%。去年同期排名前十的券商自IPO停摆以来,承销家数大多减少,只有少数券商(广发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的承销家数增加。其中,中信证券的表现最为亮眼,从13家猛增至36家,排名也从并列第9位跃升至第1位;中银国际证券、招商证券则跌出前十位。

  债券承销尚难成券商“支柱”

  不过,债券发行市场上,商业银行长期的垄断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今年以来,承销规模排名前十的机构中,无一家证券公司。
  对于券商来说,分享债券市场的“蛋糕”可能还面临着相应的问题:券商主做的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存量规模有限,而且承销费率相对较低,再加上券商承销资格审核的严格,业内人士认为债券承销目前尚难以成为券商的“支柱”。
  该人士介绍,“现在我国主要短期融资债和中期票据等主要是由银行来做,券商目前主做的企业债和公司债。而不同债券承销费率也差别较大。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费率为承销金额的4%左右;中期票据的承销费率则为承销金额的5%左右;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承销费率则通常在1%以上。因此,就目前来看,债券承销对于券商来说,还无法成为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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