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银行对房贷业务热度不减。
在地方升级版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沪七条”出台的第三个工作日,新递交的房贷申请仍可享受首付比例最低六成的老政策。
“今天来还有,估计(首付比例)马上就要变成七成了。”一大行分支机构人士昨日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11月8日对上海各家银行发送的通知中,明确强调自9日起,借款人购买二套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并经网上备案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将提高到七成。
多位业内人士昨日透露,商业银行执行起来会有一个缓冲期,“这次还是以配合地方的调控政策为主。”
政策:新老并行
早报记者昨日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包括国有大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其中五大行中有两家仍可受理首付最低六成的第二套房贷申请。
某大行长宁支行的客户经理表示,该行目前办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还是六成,“但估计过两天就要变七成了。”
另一家大行长宁支行客户经理也称,该行还可办理首付比例最低六成的二套房贷。
相较之下,另三家大行已开始严格执行“沪七条”的新规,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从此前的最低六成提至最低七成。而新老划断的标准是:对于11月9日之前签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房贷申请仍可以享受首付最低六成的老政策,11月9日起签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按“沪七条”新政执行。
“近期接的这批客户尚可享受老政策。”其中一大行的房贷客户经理说。
在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方面,五家国有大行的执行标准一致,为最低对基准利率上浮10%。
认定:尺度分化
尽管上述央行通知强调了“认房又认贷”的首套、二套房贷判定标准,但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对一些细节譬如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如何认定上,各家银行的尺度有细微的不同。
工行表示,如果房贷申请人与父母共有一套房,在某个时间节点前办理产证的,不影响对首套房贷的认定。
农行表示,如果房贷申请人与配偶名下无住房且之前都无房贷记录,并且如果与父母共有的一套房子产证在2011年前办理的,就不影响首套房认定,对在2011年之后办理产证的情况视为二套房。
中行和交行均表示,房贷申请人与配偶名下无住房且之前都无房贷记录的都视为首套,如果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不影响首套房的认定。
对于“小房换大房”、有惟一房产且办过房贷的家庭而言,五家大行一致按二套房贷认定。
“如果之前有贷款记录,无论贷款是否还清何时还清,都视为二套房。”农行相关分支机构负责人肯定地表示。
影响:
首套房政策或生变?
二套房贷政策收紧的节奏似乎正进一步向首套房蔓延。
部分银行的分支机构昨日表示,目前对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基准利率打8.5折、首付最低三成”的政策也可能生变。
工行虹口支行客户经理昨日称,不排除对首套房贷利率由目前最低对基准利率打8.5折变为基准利率。
中行相关分支机构亦有类似表态。“首套房的8.5折优惠还是有的,不过现在,根据上面总行的要求,我们对客户提交的材料在审查的时候会严格一点,所以,可能要非常优质的客户才能拿到这个折扣。”
在沪商业银行11月8日接到的央行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同时“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