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望逐渐进入国内期货保证金存管领域,曾经五大行垄断期货保证金存管的格局有望逐渐被打破。
10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与浦发银行在大连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均表示,未来合作中,双方将进一步推动保证金存管、仓单融资、资产管理、客户培育、风险管理等业务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资源要素平台与银行服务机构的多元合作。
目前我国期货保证金存量规模超过2000亿元,但却只能存管在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而在银期合作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这一模式有望逐渐被打破。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国内多家商业银行数年前就设立了专业部门筹备期货相关业务,尤其是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但历时数年并无较大进展。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银行在获得存管业务资格后,为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期货保证金划转的一项金融服务。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额和成交量的不断增加,保证金规模也在不断增大。今年1~9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5.9亿手,累计成交额为20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47%和72.62%。
此前,在2012年10月,国务院取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此后各交易所开始结合自身情况着手制定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
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都已经公布了新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管理办法。
四大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新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基本类似,基本条件均为:申请从事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银行应为我国境内设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在1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在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分支机构在600个以上。
除了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外,还有数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其中包括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等。
大商所一位负责人表示,银行有着客户资源、网点、营销渠道、资金汇划等方面的优势,期货交易所与期货公司有期货市场交易、风险管理、投资等专业优势,银期紧密合作是进行产品创新和营销模式创新的有效途径。
不过,目前银期合作的主要方式仍为传统的保证金存管以及银期转账业务,深度合作模式依然较少,合作模式相对单一。“而商业银行从传统的期货保证金存管服务向提供集市场培育、结算、理财、融资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正是未来银期合作发展的方向。”一位期货业研究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