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实施一年多之后,发改委再次发力对银行贷款乱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昨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从2013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4年6月30日,将对涉企收费行为的政府部门及行业2012年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其中,商业银行是此次发改委专项检查的重点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以捆绑等方式变相强制收费的;商业银行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情况。
“特别是要突出对涉及中小微企业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随着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等一系列宏观监管政策的加码,商业银行将转型的出路放在增加中间业务上。不过,银行难以短时间内改变依赖存贷款传统业务的局面,通过贷款来增加收费,成为银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的手段之一。
2012年初,针对企业反映的,特别是定价能力较为弱势的中小甚至小微企业反映的银行在贷款的同时附加一些收费和条件的情况,银监会提出了“七不准、四公开”的制度,整治银行不规范收费。
此前,也有小微企业主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银行在做贷款时,或多或少都会收取贷款利息之外的费用,或者要求企业先存款再贷款,不同的银行要求也不尽相同,这给企业贷款增加了较大的成本负担。
“涉企收费存在的问题隐蔽性强,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发改委称,要通过此次检查,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等乱收费问题。
同时,为给企业减负,《通知》还指出,此次检查重点内容还有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