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逾600亿元”的好消息,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葛洲坝股价却仍然抬不起“高昂的头”。
与此同时,正在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受贿案”传来最新进展。据相关报道称,日前,北京一中院已对向陈柱兵行贿的四家单位及负责人做出了刑事处罚。而曾在申请“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时,得到过陈柱兵“帮助”的葛洲坝集团或许就在其中。
8月5日,北京一中院、葛洲坝集团等官方网站均未对“陈柱兵受贿”或“葛洲坝行贿”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告、披露。
“作为上市公司,若得到法院的通知,葛洲坝理应进行及时披露。而即便没有得到法院通知,在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后,葛洲坝也应该在第一时间发布澄清公告,对事件进行澄清,或披露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等信息。”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兆全向记者介绍。
遗憾的是,记者查阅葛洲坝2013年3月至今的信息披露,却并未发现任何有关上述案件的内容。而早在2013年3月22日,相关媒体便曾以《财政部企业司官员受贿2400万元北京三元被索贿》为题,报道了三元、葛洲坝等企业遭“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受贿案”牵连的新闻。
粗略推算,若陈柱兵为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百余万好处费,且其利用手中“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历次均向申请企业索要占实际拨付财政数额20%的回扣。那么,葛洲坝所申请的“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总额至少应在500万元以上。
(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