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5日,封大爷的妻子不幸去世。清理遗物时,封大爷发现妻子生前在巴南区鱼洞邮政储蓄银行存了一笔钱。 “存单上的金额是2000元,而且存期已满,我打算将钱取出来,但是不知道密码。”1月底,封大爷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带着这张存单到鱼洞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厅去取钱,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 银行工作人员称,要凭生效的裁判法律文书才能取款,一向认死理的封大爷认为,妻子去世了,他来领取这笔钱天经地义。取款不成,封大爷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鱼洞邮政储蓄银行告上了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按照继承纠纷案件处理的效果可能更好,但这会增加当事人的麻烦。同时,作为被告的鱼洞邮政储蓄银行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过错,其目的在于保护死者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若承办法官就此依法进行审判,诉讼时间必然要拉长,封大爷在心理上也无法接受。 随后,法官找到封大爷的子女进行沟通,封大爷的子女均表示,愿意主动放弃继承权,并积极帮助封大爷补齐了相应的手续和证据材料。 7月底,法官与封大爷一起来到鱼洞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厅进行现场办案。在法官耐心的讲法释理下,银行负责人最终同意与封大爷达成调解,并在审查了封大爷的手续之后,将那笔2000元存款和利息如数交到了封大爷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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