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房地产方面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中并未明确提及房地产调控,这是否意味着调控方向的转变? 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暨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志刚认为,从各种经济改革迹象来看,系统地解决经济增长中的房地产泡沫隐患是必然的政策取向。这从近期掀起的地方债审计风暴中可见端倪,摸清“家底”,对症下药,最终还是要通过进行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机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相互匹配,彻底走出土地财政的泡沫化阴影。在此改革大背景下,房地产有望回归行业本来面目,走向由市场规律主导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次,就房地产调控手段的取舍和出手时间来看,如果套用经济增长的“上限”、“下限”来解读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住房价格泡沫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上下限”就是政府调控出手的依据和指向,围绕这两个目标的税收改革、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都将适时出台,将为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做深层次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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