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决定今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解决农村贫困人群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某些地方在村危房改造工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 首先,补助对象界定不准。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但这一标准很多时候难以界定,而且危房改造每年分配的名额有限,分配补助工作有不少实际操作困难。不少贫困农户虽然有望争取到一定的资金补贴,因无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也很难利用危改补助来改造房屋。为了不影响下次指标分配,有些地方干脆把当年不属于危房的房屋都作为危改对象上报。 其次是标准把握随意性强。按照政策要求,只有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才能列入改造计划。对危险程度的鉴定,主要由各乡镇村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他们没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只是根据墙体是否开裂、屋基是否松动等表象进行判定。有的房屋损坏程度较轻,不会导致房屋倒塌,但村镇干部为了规避工作风险,也将其确定为危房。 此外,还有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危改档案反映不真实,危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把这项工作真正变成惠民工程,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完善政策,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危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实施、检查验收、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内容,对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和各乡镇在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划分。 二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表决、村委会上报、村镇部门审定、公告公示等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整。 三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按照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的要求,加强危房改造的现场管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凭验收单发放补助资金,为百姓把好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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