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可按在岸汇率进行人民币贸易清算
2013-07-23   作者:陶杰  来源:经济日报
分享到:
【字号

    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尚达曼近日在“慧眼中国环球论坛”上透露,从7月9日开始,所有在新加坡的参与银行和商业银行将能以中国在岸汇率执行人民币贸易清算。
  据了解,作为人民币清算安排的一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会给在新加坡的人民币清算银行一个人民币外汇转换限额,有了这个限额以后,在新加坡的参与银行和商业银行将能够按照中国的在岸汇率进行人民币兑换交易。据尚达曼透露,中国人民银行给予新加坡的限额,与此前香港获得的限额相差不多。目前新加坡是唯一在大中华区以外拥有人民币清算行的金融中心。
  尚达曼认为,在中国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新加坡能够发挥建设性作用,目前新加坡在人民币结算方面取得了很好的开头。无论是现在或者将来,新加坡都是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他透露,为了更好地管理人民币外汇转换等各种交易活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从今年5月起就开始了行业咨询,并将于近日公布有关监管框架细则。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大洋洲地区首笔跨境人民币贸易业务成功办理 2010-02-23
·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日趋完善 2009-09-11
· 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2009-08-25
· 人民币贸易结算起航 首单业务今诞生 2009-07-06
· 港前三季度人民币贸易结算额近2万亿 超去年全年 2012-11-13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