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第一创业证券今年2月成立的“创金盛享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其投资范围包括定向资产管理,超出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十五条限定的投资范围。 为此,深圳证监局决定责令第一创业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每3个月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增加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摘自证券时报网。整理:任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