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11日发出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航班延误险与航意险区别,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查看保障范围,并在出险后及时索赔。 北京保监局指出,作为航班取消或延误给予的经济补偿,航班延误保险属于财产险,而航意险属于人身保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应注意区分。受到雾霾天、冰雪天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航班延误时有发生,航班延误保险逐步走入公众视野并受到青睐,但航班延误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 目前,航空延误保险通常是对被保险人除自身原因之外,因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被取消或延误达到一定时间所给予的经济补偿,不同保险公司界定的延误原因不尽相同。 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属于人身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所作的经济补偿。根据现行法律,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均可经营。 北京保监局表示,航班延误保险和航意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没有交叉,通常分开销售。目前市场上,有的保险公司将航班延误保险单独销售,有的保险公司或中介渠道将航班延误保险与航意险组合销售,也有保险公司对购买航意险的客户赠送航班延误保险。 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上述险种时要注意,单独的航意险并不包含航班延误的保险责任。如果消费者想购买航班延误保险,可选择航意险和航班延误险的产品组合,也可以单独购买航班延误保险。 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确认航班延误保险的保障范围,注意查看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有的航班延误保险仅针对遭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超售机票等引起的航班取消或延误进行赔付,未将因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列入保障范围。 此外,消费者在出险后要注意及时索赔。航班延误保险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消费者要保留好登机牌并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航班延误”盖章证明材料等,以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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