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10日),安庆市一家银行在合肥一家媒体上刊登了一则贷款催收公告,300多名借款人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被罗列出来。虽然储户欠款在前,但以此方式公布个人信息是否妥当。 昨天,记者看到了这份登在合肥一家报纸上的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催收公告,公告占了一个半版的篇幅。公告中称,“这些借款人在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已到期,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已逾期。” 公告还要求借款人及保证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银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记者看到,这份公告内列出了这些借款人的全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借款时间、借欠余额和保证人。但是,公告中并没有留下银行的联系方式。记者统计发现,被公告曝光借款人借款时间多数在2009年以前,借款金额最大的一笔为170万元,借款金额1000元被曝光的有9人,只欠1元被曝光的有2人。 实际上,采取报纸公告这种形式催收贷款,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但是,这一做法却未必妥当。律师胡敏认为,个人的信息和债务记录是个人拥有的与社会公众无关的个人信息,并不能被公开,银行用这样的方式维权,同时也可能侵犯到借款人隐私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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