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太子奶原创始人李途纯现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花旗银行起诉太子奶和第三人湖南五仙山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五仙山公司”)案的证人以及被告,再次与花旗银行交锋。 这是李途纯重获自由一年多来首次现身面对昔日“敌人”花旗银行。李途纯此次出庭是作为证人,来指证花旗银行在办理太子奶抵押五仙山过程中存在欺诈、造假和行贿。 2007年9月12日,花旗联合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等国际六大财团,向太子奶提供5亿元无抵押、无担保的低息三年信用贷款。 2008年10月28日,花旗银行以太子奶公司、五仙山公司以及湖南太子奶集团供应公司等为被告,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太子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随后北京高院冻结了上述土地使用权。 李途纯在最高法院门口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花旗银行提前收贷是引发太子奶破产的导火索,向太子奶开出致命的第一枪”。 在李途纯律师翟玉华为本报提供的李途纯的当庭“陈述”中,李称:“花旗银行对我又诈又骗,又拉又打,迫使我为了自保,协助并同意花旗银行,伪造五仙山公司资料,办好了土地抵押登记。”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庭审当天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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