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撮合客户替人还贷 邮储银行拒担责
2013-06-07   作者:摘自《经济导报》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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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储银行说信贷员不违规是典型的推脱责任。”6月2日下午,林平波在电话中难掩气愤。
  林平波在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经营一家饭店,一件贷款纠纷已经愁了他两年。上个月25日,他在邮储银行滨州分行的8万元贷款到期了,可是两年前他在银行信贷员撮合下替别人还的贷款却至今没有说法。
  “我的贷款每个月都还利息,为了还钱我也是到处借,如果当初不是邮储银行信贷员孔庆盟信誓旦旦地保证,我怎么会替别人还贷?”林的情绪仍如几天前与经济导报记者见面时一样,既懊悔又无奈。
  林平波:“你当时(2011年)给我说先替孙某还上贷款,十天半月给孙贷出来再还给我,到现在都没还给我。”
  孔庆萌(邮储银行滨州分行信贷员):“我也觉得对不起你啊。当时我操作这个事,我同意给他贷。可是他贷款没批下来,现在人也找不到了,也不能让我还你钱啊。”
  在滨州,林平波给导报记者提供的上述音频资料显示,这一时跨两年的腾挪贷款引发的纠纷是在信贷员撮合下造成的,其导火索则是孙某贷款到期,信贷员怕丢工作而撮合其服务的其他客户帮忙还贷。
  “孔庆萌说如果孙某的贷款还不上,他就干不成信贷员了,以后就不能给我贷款了。并且这个钱只用十天半月,等孙某的新贷款下来就能还给我,我考虑以后好贷款就答应了。”林平波回忆当时情况说,当时自己手中钱不够,又从朋友王某那里借了5万元,替孙某还清了10万元的贷款。
  然而,不久之后信贷员撮合帮还贷款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这一次,孔庆萌还作为担保人签了名。“如果不是他撮合,他会签名吗?”林平波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孔庆萌已被调离信贷员岗位。
  5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滨州市黄河二路417号的邮储银行滨州分行,主管信贷的张主任否认信贷员向客户承诺过贷款,认为这场纠纷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随后他以需要按程序申报为由回避了采访。
  5月31日中午时分,记者给该行风险合规部赵姓经理通电话,对方回应称,“任何人欠银行的贷款都要还,至于谁替谁还贷款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信贷员孔庆萌没有给客户承诺贷款,客户也不可能听信他的话就替别人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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