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的赖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持有的兴业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在申请取得卡片后并未开卡使用,兴业银行却提醒她需补缴500元信用卡年费并25元滞纳金,赖女士表示,“我没有激活卡片,更没有享受到兴业银行的服务,让我缴年费,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赖女士表示,自己已经给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反映过,但是客服称兴业银行的信用卡通过审核就要收取年费,不管客户是否激活卡片,“但是我记得银监会有规定,没开卡不得收费的啊!”。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相关资料,银监会2011年出台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说明,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规程,激活前应当对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不得激活领用合同(协议)未经申请人签名确认、未经激活程序确认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 另外,银监会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在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中国经济网记者连线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称,赖女士持有的这张联名卡本身比较高端,银行卡片制作到发卡审核都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在签订协议时,也有写明卡片核发后开始收费,赖女士本人也已经在条款下签字。应该是赖女士没有注意到这项条款,加之银行沟通没做到位才产生的误会,目前500元年费和25元的滞纳金已经为赖女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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