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正被更多的人认识并接受。2009年,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率先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个城市进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每个城市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2010年3月,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在北京挂牌,随后四川锦城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陆续成立。 “尽管人们在消费购物时通常会选择信用卡刷卡消费,但对于那些没有达到申办银行信用卡条件但又有着强烈消费需求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捷信所提供的消费信贷就显得更加亲民。”捷信中国总裁史国奇介绍说,“且我们的还款方式非常灵活,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分期额度和期限;同时为避免贷款者‘冲动消费’,还特别实行‘15天犹豫期’,只要在15天内偿还贷款,将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信用卡贷款仍是消费信贷的主流,消费金融公司只是补充。但不可否认,银行信用卡并不能覆盖所有消费信贷领域,尤其二、三线城市仍有很多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服务的空白区,这给消费金融服务的供应商提供了存在的机遇。而争夺这一市场,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将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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