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多地爆发银行人员私售理财产品的“飞单案”,引发各方关注。近日,针对深圳市民邓先生递交的深圳农行的违规飞单投诉,深圳银监局经调查作出结论,认为系员工私自行为而非农行公开销售。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飞单事件作出调查结论和明确意见。
私售产品属员工个人行为
去年1月,深圳市民邓先生在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坑梓支行副行长杨巧斌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直到去年年底该产品出现兑付危机,邓先生才发现这是杨巧斌私售的一款产品,属于“飞单”。尽管长达数月的多方追讨仍然毫无结果,担保公司以及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也拒绝对他进行任何赔偿。无奈之下,今年3月初邓先生向深圳银监局投诉。深圳银监局进行了受理并展开了相关调查,上周做出了最终的调查结论,并将调查结果通报了邓先生。
根据深圳银监局近期向邓先生开具的《信访事项通知书》,关于“深圳农行坑梓支行员工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的投诉,深圳银监局依照《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深圳银监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调查,并对邓先生进行了回复。深圳银监局表示,经调查,邓先生投诉材料中所述“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及“财富通——卓尔冠”两款理财产品为非深圳农行理财产品,该行也未公开对外销售过相关产品。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及邓先生反映的情况,邓先生购买的上述产品为该行员工杨巧斌私自销售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鉴于杨巧斌私自销售非农行准入理财产品的不当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影响,该行已于2013年2月8日解除了杨巧斌坑梓支行副行长职务,并将依据事件造成的最终影响,对杨巧斌作出进一步处理。
深圳银监局表示,针对深圳农行员工杨巧斌私自销售第三方理财机构理财产品的不当行为及其造成的负面影响,银监局已责成深圳农行对涉事员工进行问责,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同时,也督促深圳农行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协商。关于此事涉及的民事纠纷及赔偿,请与相关单位及当事人协商,或向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提出。
监管机构应介入调查
对于深圳银监局的结论,邓先生表示他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法律渠道等继续追讨。
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分析,深圳银监局认定邓先生投诉所购买的两款理财产品为非深圳农行理财产品,该行也未公开对外销售过相关产品,这也说明银监局认为农行深圳分行与该产品并没有直接的销售关系,从而不承担主要的直接责任。但金焰认为,银监局目前的结论仅仅是定性。在该起事件中,银行存在管理失责的问题,对此银监局也认为银行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银监局仅仅要求银行加强管理开展自查,是远远不够的。金焰表示,对于出现理财产品纠纷,监管机构应该介入调查,至少对涉事的支行网点尤其是该副行长所经手的产品展开全面调查,而不应该仅仅交由银行自身来内部解决。
根据银监局的调查,目前农行深圳分行只对该副行长撤职。金焰表示,这一处罚明显过轻。根据《劳动法》,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应予以开除,而农行深圳分行作为雇主,并没有行使解除违纪员工甚至涉嫌违法员工劳动合同的权利。此前,证监机构对于违规人员作出市场禁入的处罚,但银监系统并没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