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市核查风暴全面升级
重点券商再度面临检查 债市风声鹤唳
2013-04-19   作者:记者 吴黎华 张莫/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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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核查风暴迄今为止丝毫没有放缓的迹象:在万家基金的邹昱、中信证券的杨辉和齐鲁银行的徐大祝相继被带走调查之后,《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上海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已经要求辖区内的证券公司上报债券代持的情况。另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对债券业务规模比较大的几家券商进行新一轮的检查。
  另有媒体报道称,有关部门派出的调查组上周起已进驻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多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要求协助调查部分债券交易流向,排查是否有大宗债券在“丙类户”实现不当获利的情形。某城投债已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向北京数家券商固定收益部的人员求证此事,对方对此予以了否认。
  在过去的一周中,从万家基金固定收益总监邹昱被证实被公安机关带走开始,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向来关注程度不高、显得风平浪静的债券市场正在经历一场席卷银行、券商以及基金公司的核查风暴,并且,这场核查风暴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稍早之前,万家基金固定收益总监邹昱也已被证实因个人行为被公安部门调查。万家基金在此前的一份声明中称,“本公司未接到相关部门对邹昱问题的任何法律文件或正式通知。经本公司最新了解,邹昱因个人行为正在被公安部门调查。”稍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也被证实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中信证券表示,杨辉“系个人原因接受相关调查,未涉及公司,具体情况不了解”。不过,有传言称,邹昱涉嫌大规模代持操作,并利用外建丙类账户向自己利益输送,同时涉嫌向一些农信社省联社行贿。
  就在整个债券市场一片风声鹤唳之时,17日又有消息传出,齐鲁银行金融事业部徐大祝也“被公安调查拘留”。而徐大祝正是齐鲁银行固定收益业务的元老级人物。这同时也意味着,自邹昱、杨辉后,固定收益市场的监管风暴已经从券商、基金延伸至银行。另有消息称,上海市公安部门16日对某银行上海交易中心和某券商固定收益部进行了调查。
  “从去年开始,审计署就对多家银行的债券业务进行了全面的审计,其中的一些调查发现,让审计署格外兴奋。”一家券商固定收益事业部的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记者了解到,在审计署进行了全面的审计之后,发现债券市场尤其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乱象丛生,这场核查风暴开始进一步升级,公安部、证监会等部委随后也开始介入,调查范围包括了银行、券商、基金等。在更高层的统一部署下,上述部委开始全面地核查债券市场。《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家有关审计部门在16日和17日已约谈一家政策性银行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了解相关情况。“监管层也要加强对债券市场的了解,去金融机构了解相关的一些操作和内控等。”知情人士介绍说。据了解,目前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是此次审查的重点在于银行间债券的违规代持情况。
  上海一家券商负责债券业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债券代持的情况在业内十分常见,其本身也谈不上违法,但是这种交易模式极其容易产生利益输送,监管部门对此早有警惕。据介绍,目前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类户”、“乙类户”和“丙类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根据相关规定,丙类户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代理结算。有不少丙类户是依靠“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赚取债券“点差”而盈利的,都是由银行来垫资。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送钱行为。
  据媒体报道,在中信证券杨辉一案中,杨辉正是利用妻子之名开设的账户,与公司自营盘进行明显偏离公允价格的交易——低价买入的债券高价卖给公司,或者反过来从公司低价买入再高价卖出。而在万家基金的邹昱一案中,则有传闻称,邹昱之前所在的南京银行被怀疑为涉案对象。而其交易的手法,也和杨辉一案类似,不过,同样遭到调查的徐大祝和邹昱存在配合套现的可能。
  实际上,早在2011年富滇银行曝出的倒券风波之后,交易商协会就曾召集31家城市商业银行负责人召开银行类会员业务研讨会,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债市丙类户垫资、无实际资金往来的撮合及代持三项业务。不过,此次债市丑闻的再度爆发,又将如何管理鱼龙混杂的丙类账户摆到了监管部面前。
  一位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2007年、2008年债市特别好的时候,“代持”非常普遍,也产生过一些问题,不过,现在这一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大的银行几乎已经不做。他表示,大行的内控非常严格,一旦发现交易价格和公允价格偏离过大,马上能被查出。不过,一些小的银行可能这方面差一些,在前年和去年出现一些问题。他指出,是否要取消丙类账户也是一个两难问题。丙类账户很容易就输送个人利益,但是对于那些想参与银行间债市的投资者,丙类账户是它们唯一的一个渠道。“毕竟交易所市场没有银行间债市体量那么大,流动性也没那么好。”
  尽管如此,加强对于丙类账户交易的监管已经显得刻不容缓。审计署官方网站此前刊登的一篇文章称,丙类账户的异常交易主要有对敲交易,交易量大于实际需求量,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等。交易双方的代持行为屡禁不止,部分金融机构以此逃避监管,丙类账户实现空手套白狼。内幕交易时有发生,往往涉及非法利益输送行为。违约率不断增长,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交易对手利益无法得到保证。而此前曾有消息称,监管机构正在对丙类户如何参与银行间市场制订新的规定,对其注册资本金、保证金、违约惩罚措施等都将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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