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年底的标准购买资源,昆明市民李震计算出自己250美元的银行存款6年来购买力已经缩水三成,并计划打一场持久战,要求美联储停止滥发货币,并象征性支付1美元的赔偿。业内人士却认为,市民自持外币必然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而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在美国本土,李震的上诉很可能会诉而无果甚至直接败诉。
美元存银行6年缩水3成
250美元的存单,2006年存入银行,如今只剩下七成。据媒体报道,昆明市民李震近日正因此而拿着一纸诉状,欲将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美联储告上法庭。
记者统计发现,最近6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自跌破7元大关后就一直节节走低,截至昨日记者发稿,美元兑人民币即期汇率已经跌到了6.18元,跌幅12%左右,再次续创汇改以来新低。
不过,李震的算法并不是依据汇率,而是看美元在美国境内的购买力。李震本身是一名研究金融的律师,他认为,存在银行中的美元贬值跟美联储滥发货币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大众眼中,美联储作为美国央行,是政府部门,但李震查阅美国相关法律文书之后,发现美联储只是由12家在美国注册的最大的金融机构所共同筹资建立的一个金融网络,向美联储投资、缴纳储备金是其他金融机构加入的必备手续,其“私有机构”属性明确,并不属于政府部门范畴。
私有机构享有独占排他的货币垄断发行权,并最终影响到持币人的实际购买能力,这就是李震起诉的逻辑基础。李震甚至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在这场公益性质的诉讼案中,如果国内不能受理,他会想办法征集到更多的相关受害人,最终在美国本土提出起诉。
自持外币等于自担风险
事实上,李震的遭遇并不罕见,近日剧烈下跌的日元兑换汇率,已经造成了持币人的财产损失。家住成都的市民邹小姐赴日旅行归来之后,就一直没有把剩下的日币兑换回人民币。“手里大概还剩了10万日元,我想着可能近期会再去出差也就没有换回来。谁知道近期日元就暴跌了呢?”邹小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4月2日的汇率标准,100日元可兑换人民币6.7元左右,到了4月11日,100日元就只能换6.2元人民币了,几天之内,她已经损失了500元人民币。
很明显,李震和邹小姐的经历并非个案,那如果真的起诉,又会有什么结果呢?毕节经济律师事务所姜桢祥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据此,美联储调息和印刷钞票的行为本质上是美国的国家行为,在中国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中国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国内法院几乎不可能会立案。
至于李震所说的在美国本土提出起诉,姜律师指出,也会面临很大的败诉风险。尽管美联储是私人机构,但法律授权它发行货币,超发货币是一种国家行为,并不是针对某个特定对象。此外,美联储的相关汇率政策都是定期提前公布的,持币人理论上有充足的时间兑换货币,规避风险。
对此,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外币存放在银行都有各自对应的利率标准,但是标准并不高,以美元为例,从去年10月以来,最新的活期利率就一直维持在0.05%的水平,定期存款无论是1年还是2年,利率都只有0.75%。如果不是为了实际用途,在利息收入有限,还要承担汇率风险的条件下,实在没有必要去长期持有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