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杭州钱先生用8万块钱在广发银行买了一款理财产品,这款产品本应在1月份到期,然而由于银行没有主动的告知钱先生,这笔钱在银行白白的空置了3个月,钱先生希望这空置时间的利息能按照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给,然而广发银行只同意支付活期利率。
“几天前,我打电话给银行,广发银行的客服告诉我这产品早就到期了,可是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呢?银行让我找理财经理,可是之前的理财经理跳槽了,但是业务应该是有人接手啊!”,钱先生无奈的表示。
钱先生买理财产品的8万元就这样一直在账户中,钱先生要求在空置的这3个月中,依然按照理财产品的利率享受利息,因为如果知道产品到期了,自己可以另购其他产品,但银行给出的方案则是利息按照活期利率支付。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工作人员表示,理财资金达到30万才可以享受理财经理一对一的服务,小数额的购买者能通过银行网站和营业网点张贴的公告获知信息,这些情况也已写明在合同契约之中。
有业内人士指出,合同无小事,只要是需要客户签字的,一定要仔细核对,否则一旦签署,则视为认同,以后发生纠纷,也会使客户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