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池”模式是其中监管重点。
记者获悉,针对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银监会在年初召开的内部监管会议上,要求商业银行首先开展内部风险自查,若三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需向公司董事会报备,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消息人士透露,“资金池”操作模式已经被列为银监会2013年现场检查的重点,监管部门担忧,部分银行未必能计算清楚自己资金池内产品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盈余状况,有些银行对监管部门苦口婆心的风险警示也熟视无睹。
因此,此次监管部门严厉要求,一经现场检查若发现仍然违规开展此类业务,将考虑停止其从事理财业务的资格。
理财产品亏损争议
去年,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市的讨论一度甚嚣尘上,但目前来看,2007年进入股市的银行理财资金所遭受的重创仍未完全抹平。
近期多款借助于信托平台设立资金信托,投向股票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被爆出仍然处于巨额亏损状态。
如一家国有银行2007年发行的“基金股票双重精选人民币理财产品”,3月14日的净值公布为0.5588,运行了4年多后,仍然亏损将近45%。这款产品通过中融信托投资于基金、股票、新股申购、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说明规定,其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均为资产净值的10%-90%,投资比例可上下浮动10%。
同样亏损45%的还有招商银行“金葵花基金优选系列之中投策略理财计划”,亏损模式与上述产品十分相似,同样通过资金信托投资于基金与股票市场,本以为能在大牛市中分一杯羹,没想到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鉴于理财产品投资股市的高风险,2009年7月,银监会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交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基金;2010年,银监会实施《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银信合作理财业务。
现在,银信、银证、银基、银保等理财业务规模的迅速膨胀,为银行理财业务埋下了隐患。
大型银行实力雄厚,风险控制较好,最令监管层担忧则是中小银行近年来在“资金池”理财业务上的突飞猛进。目前,国内理财产品创新少、同质化严重,部分中小银行的研发能力、风控能力较为落后,但是出于同业竞争的需要,越来越多地参与发行理财产品,并以更高的回报收益吸引投资者。
根据普益财富的统计数据,今年2月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占比,股份制银行为38.74%、国有银行为26.04%,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比为27.71%,比1月份上升0.79%,已经超过了国有银行的发行量。
从平均收益率上来看,国有银行发行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3.74%、股份制银行的是4.4%,而城商行的平均收益率最高,达到4.61%。
高收益意味着潜藏着更多的风险。如南洋商业银行去年发行的148款挂钩汇率产品中,仅有46款产品公布了到期收益,但其中的34款均未达到预期收益。
消息人士称,今年理财业务的监管重点,除了规范“资金池”业务,监管部门还将研究出台理财产品研发设计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和制度,同时进一步提高理财产品的信息透明度,并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
“资金池”限时整改
监管部门对于“资金池”理财业务的警示,称得上“苦口婆心”。
早在2011年6月份,在银监会前任纪委书记王庆华主次的一次监管座谈会上,就已经叫停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的“资金池”操作模式;9月份,银监会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了每个理财产品实行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的要求。由于争议巨大,监管政策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部分银行延续资金池模式。
目前,“资金池”问题有可能演变为理财业务潜伏的巨大危险。所谓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是指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无法做到每只理财产品的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银行通过滚动发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资金池运作方式做高产品收益,一旦后续资金不足,便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要求,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采用多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的“资金池”操作模式;如果有不能单独核算的理财产品,应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应由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压力测试,按公允价格做好对理财资金资产的客观估值和验证,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即4月底为整改大限。
一位国有银行的理财部门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今年年初该行内部确实进行了一轮风险自查。“其实我们的每款理财产品都能实现独立核算,但银监会在去年年底检查后仍然认为风险较大。”他补充道。
不过,对于被外界诟病为“影子银行”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部门亦明确指出,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绝大部分都已纳入监管体系,并受到了严格监管,商业银行理财和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