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付息后仍存偿债压力
不同发债主体信用风险恐将分化
2013-03-08   作者:记者 赵东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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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11超日债迎来首个付息日。备受市场关注的ST超日公司债违约风波终于在成功付息后有所平息。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在光伏行业仍未走出低谷、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善前提下,11超日债仍然面临违约可能,而这将会推高同行业企业的发债成本,而以往政府的兜底行为将使国企、民企信用违约可能性产生分化。
 
   付息前曾遭爆炒

  在光伏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大幅亏损,债台高筑却又融资无门,ST超日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和财务困境正成为行业危机的一个缩影。由于ST超日在去年发行了票面利率为8.98%、总计10亿元的公司债,即11超日债,这只债券最终能否如期还本付息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就在外界的质疑声中,ST超日发布了付息公告,称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3个交易日前,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这意味着在实现付息之后,11超日债在一年内不会有违约的担忧。
  不过,对于深陷债务困境的ST超日来说,此次8980万元的利息从何而来?据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披露,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ST超日与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签订了共计8亿元的银行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这两家银行承诺在兑付困难时分别提供3亿元和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种利空消息裹挟下,自去年12月20日起开始停牌的11超日债在今年2月1日复牌当天价格狂跌,收盘价为79.75元,此后跌势不改,盘中价一度达72.25元。然而,11超日债在春节后却出现逆势上涨,价格也一度攀升至82.22元。不过,该只债券的价格从2月27日的78.60元至今一路走跌,目前价格已跌至74元左右。
  民生加银基金高级分析师张旭对《经济参考报》记者称,11超日债的价格目前完全靠市场供需决定,而国外通过参考预期违约率和风险溢价的定价机制,由于目前国内没有违约先例,定价体系并没有形成。此外,更有分析人士指出,11超日债已成为各路资金博弈的标的,甚至完全背离了原有的固定收益特征。
  张旭还称,一些持券机构在严格风控和11超日债面临退市风险下,宁可亏损也不得不将其抛售,而一些风险偏好高的私募和个人投资者趁机接盘,意在博取最终还本付息时的超额收益。此外,也有市场人士认为,部分机构基于利息兑付将缓和违约担忧的预期,投机资金提前入场博弈付息后的交易机会。

  仍面临违约危机

  尽管成功兑付利息,但业内人士认为,在企业基本面没有明显好转,深陷巨额亏损,国资兜底告吹的背景下,11超日债仍然面临着违约的可能性。
  国海证券分析师范小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目前处于两会特殊时期,ST超日出于各方面考虑肯定会竭尽全力保证付息,但是距本金偿还仍有4年时间,偿债风险仍然没有解除。尤其是在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欧美“双反”的打压政策下,ST超日基本面没有明显好转,偿债风险并没有降低,至少目前只能等待行业出现转机。另外,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重组ST方案告吹更是显示出今后国资接盘的可能性在降低。
  根据此前ST超日公告,董事长倪开禄与其女倪娜拟将其持有的共计3.70亿股公司股份中的部分转让给青海国投旗下的木里煤业。股份转让完成后,木里煤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5%,保证其在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不过,这一重组方案最终以失败告终。青海国投给出的理由是,经过对超日太阳的初步调研,认为风险较大,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不支持木里煤业关于受让超日太阳大股东股份的意向,并让木里煤业做好后续工作。
  长城证券分析师张勇认为,此次青海国投未被获准受让倪开禄及倪娜股份,应收账款和净资产减值是很大的问题。而ST超日最新公告则显示,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54亿元,同比减少了12.79亿元。与此同时,公司经营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加之外部环境恶化导致的计提减值准备增加,致使公司去年亏损13.69亿元。另外,值得警惕的是,多家银行因ST超日贷款逾期,已提起诉讼。
  由于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11超日债将自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尽管11超日债最终是否违约有待时间检验,但范小阳称:“从国外经验来看,即便是出现违约,平均本金回收率也有70%,投资者一般不会损失全部本金。”

  市场信用风险恐将分化

  从去年的海龙债、赛维债、新中基债,再到目前的超日债,不同发债主体频频曝出的信用风险不断触动市场敏感神经。在业内看来,政府对国企债务兜底行为将导致市场对国企和民企两类发债主体违约预期发生分化,而债市违约第一单恐将落到民企头上。
  其实,在11超日债之前,已有海龙债、新中基债等个债在暴露出信用风险之后成功兑付,而背后当地政府可谓“功不可没”,但随后各种质疑纷至沓来,地方政府有没有责任为企业还债?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同时,政府的“兜底”行为也强化了市场对信用债短期内不会违约的预期,市场上仍有“闭眼买债”的乐观预期。
  中信银行分析师孟阳告诉记者,在国家鼓励直接融资的大环境下,债市将不断扩容,中低评级的信用债供给也将增多,信用事件出现的概率或将随之加大,尤其在经济下行的时期。而一些机构投资者,为了提高投资收益率,会考虑加大中低评级债券的投资,投资时更需要提高行业及发行人个体信用风险鉴别的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有媒体披露,《公司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期结束征求意见,此后公司债将从试点转向常规阶段,在公司债的发行方式上,未来拟新增非公开发行,并将非公开发行人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将私募品种期限放松至1年以内,引入备案制;在承销安排上,拟引进商业银行;对于公开发行,亦计划取消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无疑,这一系列鼓励政策将令公司债扩容之势大大提速。
  对于不同发债主体所暴露出的信用风险,国海证券分析师范小阳向记者表示:“超日是民企,海龙是国企,如果海龙出现违约,就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因为市场发债主体还是以国企为主。为什么市场对青海国投的动作十分关注,就是觉得应该把国企和民企分开来看,如果国企担保兜底就觉得问题不大,这会进一步强化市场对国企和民企两类发债主体违约预期的两极分化。”
  范小阳还称,11超日债的信用危机也会推高同行业企业的发债成本,另外,在一些经营状况恶化的行业,同样评级的国企和民企之间的风险溢价也会被拉大。在他看来,债市违约不可避免,而市场认为民企违约概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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