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起,厦门市、区财政所属全部11家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所有药品取消加成改革,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切换运行于3月1日零时开始。 据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椒禹介绍,厦门公立医院西药加成以500元为界,单价500元以下的西药加成不超过15%;单价超过500元的西药最高加价50元。2011年7月厦门已经降低5%药品加成率,目前现行的药品加成率为:西药、中成药为10%;中药饮片、中草药为20%。这次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就是对全部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按实际进价销售。 厦门实施这项改革本着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不降低医务人员收入的原则,对公立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从三个方面弥补:财政承担10%,厦门市财政局2013年为此安排相关经费预算1400万元;公立医院承担8%,促进加强管理,压缩开支、提高效率;另外82%通过提高诊察费弥补,调整后诊察费增支部分本市参保居民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杨叔禹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医疗机构和医生用药动机,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增加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成为看病贵的因素之一,厦门市为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减轻广大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实施这一改革,有助于合理用药和提高公立医院和医生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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