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倒逼管理费改革
2013-02-20   作者:皮海洲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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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5类机构将可以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这是很多机构投资者所梦寐以求的愿望。毕竟与私募基金以及一些理财产品相比,公募基金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这对于有关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显然有利。因此,如果有关机构投资者为了发展壮大自己而涉足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这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不过,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也让一些投资者感到担心。因为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一直都是其他机构所垂涎的。如最近几年,股市行情持续低迷,尽管其他投资者损失巨大,但基金公司每年照例收着巨额的基金管理费。2008年至2011年收取的管理费分别为307.34亿、285.73亿、302.34亿和288.64亿元。2012年上半年基金管理费也达到了129.28亿元。因此,面对基金管理费的诱惑,不排除某些资管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就是盯着基金管理费而来。这一点也是最让投资者不能放心的。毕竟对于目前这种旱涝保收式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目前市场上不乏质疑声音。虽然在投资基金发展的初期,这种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保证了基金业的发展壮大。但在我国基金业已初具规模的情况下,这种单一的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弊端已显现。因为这种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收取模式割裂了基金公司与基金持有人的紧密利益关系,使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产生冲突。
  目前这种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明显的。一是不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理财能力。因为在这种管理费收取模式下,基金公司更看重的是基金规模而不是投资收益,从长期来看,这也不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竞争力。不利于基金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二是不利于基金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因为这种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并不能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在投资者熟知这一弊端的情况下,投资者申购基金的热情也会受到影响。如最近几年公募基金规模尤其是股票型基金规模难以取得进一步壮大,显然与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收取方式不为投资者所认同有关。既然基金公司不能与基金持有人同甘苦、共患难,投资者自然也会抛弃这样的投资基金。
  基于目前这种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越来越不为投资者所认同的现实,资管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如果也是奔着基金管理费而来,那么,这显然不是广大投资者的福音,也不利于资管机构的做强做大。因此,在证监会发布《暂行规定》打开资管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大门的情况下,笔者也希望基金业能加快对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的改革,将现行这种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方法修改为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提取办法。
  而在此之前,为避免瓜田李下之嫌,资管机构在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时,应争取实行与投资收益挂钩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法,避免目前公募基金管理费收取办法的弊端。只有如此,资管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才能得到投资者的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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