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与经纪机构最低注册资本拟提高
2013-02-08 作者:毛万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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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网站5日消息,保监会就《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经纪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大幅提高。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拟修改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规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200万元。《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条拟修改为“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规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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