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与经纪机构最低注册资本拟提高
2013-02-08   作者:毛万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保监会网站5日消息,保监会就《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经纪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大幅提高。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拟修改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规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200万元。《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条拟修改为“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规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1000万元。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中意人寿保险代理人偷偷给客户退保 保监局已介入 2012-12-09
· 保监会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 2012-03-28
· 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等市场准入许可 2012-03-27
· 华康获首张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 2010-01-15
· 华康保险代理公司再获国际风投公司注资 2008-07-14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