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各银行相关部门对于刷卡手续费调整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包括系统改造与收单行换签商户协议等;而中国银联将在2月25日统一切换系统。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刷卡手续费扣率调整将对银联及银行信用卡部门产生不小影响,刷卡手续费双重计税则再度受到各方关注。
筹备工作“基本就绪”
“现在正在与各个商家换签合作协议,完成率大概在90%,初步匡算调整后对信用卡业务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带来20%的下降,”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对本报记者透露,“绝大部分商家都是扣率下调,所以沟通协调比较顺畅,但批发类、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类商户的封顶费用有所提高,个别商户还在洽谈中。”
根据国家发改委1月底正式下发的《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下称《通知》),下调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公益类四大类刷卡消费手续费标准,分别由原先的2%、1%、0.5%、0降至1.25%、0.78%、0.38%和0;其中,餐娱类降幅达到37.5%,其余降幅在22%~24%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行业的归类还有争议,目前保险行业被归入公用事业类,即刷卡扣率为0.38%,但是否会在一定时间后划入一般类即扣率0.78%还未明确,”上述国有大行人士继续说,“一旦被上调,则对整个保险业来说影响不小。”
刷卡手续费调整要求收单机构和商户重新签署合作协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共有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438.92万户,联网POS机具668.90万台,ATM
39.14万台;三季度末银行卡渗透率46.3%,比上年同期上升6.1个百分点。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刷卡手续费优化调整涉及到银行与收单机构业务系统的改造、商户协议的换签等,比如涉及核心系统改造的银行(含分支行)数量达到800多家,且每家机构有多个关联系统需要同步改造,包括银行会计系统、清算对账系统、银行卡联机处理系统、商户管理系统、积分系统、大型商户的MIS系统等。
“刷卡手续费下调会对银行信用卡业务模式带来较大挑战,不排除信用卡业务出现亏损的可能性,”这位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如是说,“现在正在酝酿让信用卡更多发挥消费信贷和小额贷款功能,比如分期付款业务等,尽可能增加利息收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此次刷卡手续费率调整对零售型银行的影响更大,总体费率水平下调幅度在20%~30%,短期对银行收入影响较大,但各家银行要加快转型,通过开拓海外市场、提高服务附加值、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来推动业务增长。
重复征税问题何解
上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人还提到,刷卡手续费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因为商户按照含刷卡手续费的销售额(营业额)缴税,银行卡经营机构按照刷卡手续费收入缴税,则同一笔刷卡手续费分别在商家和银行卡经营机构进行征收。
在该负责人看来,未来一是要明确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应实现税前抵扣,二是要落实对商户受理银行卡的财政支持政策。
刷卡重复征税问题并非“新症”。一位接近中国银联的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透露,早在几年前,银联方面就曾针对重复征税问题与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并“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受理银行卡商户的刷卡交易部分适当减免营业税及增值税,并尽快解决刷卡手续费的双重计税问题”;但从目前看来,这一诉求尚未得到解决。
本报记者了解到,银联曾针对2010年银行卡消费交易金额9.05万亿元为基数估算,若对银行卡手续费重复征税部分予以减免,预计减少全国商户营业税负担6.56亿元,减少增值税负担9.94亿元,银行卡消费的总金额则将增加8788亿元,推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加439.4亿元;同时,如果对这些增加的社会消费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将额外带来税收增长56.77亿元,国家税收收入全年将净增40.26亿元。
上述接近中国银联的人士还透露,银联方面曾提议财政部制定并出台《会计准则—银行卡消费交易手续费》,认为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把“银行卡结算手续费”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减项,列在“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之前;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和银行卡交换清算机构,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则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下的二级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