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1月31日在京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1949年后国有单位收藏的部分可移动文物,以及民间收藏文物、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等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建国以来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首次全国性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涉及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19个行业、100余万家国有单位。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普查的文物主要以1949年划线,1949年前各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纳入普查范围;1949年后纳入普查范围的有两部分,一是已进入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二是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目录》的书画藏品。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也纳入普查范围。 文化部部长蔡武说,根据物权法和文物保护法,考虑到公权力可以介入的范围和实际的可操作性,本次普查不包括民间收藏文物和流失海外中国文物。 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说,关于宗教场所中收藏的文物,经与国家宗教局协商,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场所保存的文物纳入普查范围。图书馆收藏的古籍、档案馆收藏的文物也与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就实施范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 励小捷说,本次普查重在现状调查和文物基本信息登记,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普查中将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收藏文物知识产权等制度,对文物数据使用严格管理,确保收藏单位的合法权益。可依法流通的文物,保障其依法流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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