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约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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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存在“三个不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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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1 作者:记者 刘振冬/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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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取得长足进展,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金融产品投资需求。据估算,2012年银行业理财产品的年化加权平均收益率约为4.1%。”在银行业协会日前主办的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热点问题座谈会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作了上述表述。 阎庆民表示,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取得长足进展,主要表现为三个“进一步”:第一,进一步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银行业理财资金都投向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同时,银行理财业务也分流了可能参与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投机炒作大宗商品的资金,有助于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第二,进一步促进了银行业的改革转型。第三,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金融产品投资需求。 阎庆民同时强调,当前银行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不一致”:第一,银行与客户对理财业务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银行认为,理财产品,特别是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收益应该“随行就市”;而大部分金融消费者将理财视为一种变相的存款,没有将其作为一种投资,期望“旱涝保收”。对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就容易产生纠纷。加之个别银行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等不规范销售行为,以及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等,导致风险边界模糊。 第二,理财业务发展与银行内部管理水平不一致。银行理财资金账面余额已经7万多亿元。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期限的错配,增大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才的不足也带来了操作风险隐患。这些都对银行自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 第三,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要求也出现了不一致。理财业务发展要坚持守住风险底线的原则,特别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做到把风险揭示清楚。此外,当前银行与保险、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越来越多,需要积极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监管套利。 据参会的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要负责人王岩岫介绍,2011年全国1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理财产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超过1750亿元,2012年全国开展理财业务的18家主要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2464亿元,提高了居民财产型收入。 另据参会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马续田介绍,截至2012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7.1万亿元,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平均达到了4.11%。银行理财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分散银行系统性风险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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