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揽储并不稀奇,但揽储裹挟信贷的创新,涉嫌触碰政策红线时,就值得警惕了。 1月13日,深圳最高温度达到20摄氏度,同样趋暖的还有农历岁末地方银行揽储需求和企业贷款融资需求。这天,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在发给客户的一封项目推介邮件中写道:“将我们平日里很熟悉的两个单一业务进行组合,便能演变出一个创造超额收益的利器……”一个叫做“异地他行存单质押式委托贷款”的产品,就这样出现在市场面前。 看似热闹、创新的背后,上海地区银行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坦言,“这确实是在打监管擦边球,很容易让急于揽储的地方银行联合客户做一些灰色动作”。 “A银行有冲存款的需求,B公司有贷款融资的需求,那么A银行可以先通过授信的方式,出函给我们银行进行担保,我们按照授信额度对B公司进行放款。B公司拿到款后,先不按照预期计划进行使用,而按照A银行的要求,在A银行做1年期定期存款。期间所生成的存单再次质押给我行,我行募集理财资金,再次发放委托贷款给B公司,B公司又一次拿到了这笔资金。这样A银行有了存款,B公司完成了融资。”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员向《金证券》记者介绍了这款“异地他行存单质押式委托贷款产品”,眼花缭乱的资金腾挪不得不让人感叹金融创新的能量。 事实上,“存单质押委托贷款”并不陌生。早在中行深圳分行推出这一新项目之前,个人和企业就可以通过存单质押实现贷款融资。上海地区银行界人士回忆称,这一业务最早始于邮储银行,主要是因为当时邮储银行没有放贷额度,不得不借助“客户存款单向它行质押”的形式帮助客户办理融资业务。 “传统的存单质押委托贷款大多是借助第三方存单来进行质押,像中国银行这种一笔钱既做存又做贷,确实是第一次公开推出。”上述上海地区银行界人士说。 《金证券》记者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发给客户的邮件中看到,新项目介绍了两种操作模式:一种类似于传统的“存单质押委托贷款”,另一种则是上述创新型“存单质押委托贷款”。而中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员的推介中,似乎更倾向让人了解后一种的操作模式。 按照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的说法,在“异地他行存单质押式委托贷款产品”下,根据上述操作模式,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存款需求银行和融资需求企业三方各取所需,都是受益方。只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似共赢的局面下,隐藏着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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