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帮您“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
2013-01-08   作者:张珍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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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市面上理财产品风险频出,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抱怨,这些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读起来像天书。那么,到底是说明书难懂,还是投资者在阅读时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
  记者走访省城多家银行,并从一份较典型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摘取一些重要的条款请业内人士予以解读,希望能给投资者选购理财产品提供一些帮助。

  1【说明书内容】产品风险星级

  “本产品为×星级,适合稳健型(含)以上投资人购买。同时,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投资人的相关要求,本产品适合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的投资人。”
  购买提示:先看产品风险评级
  “在拿到一份产品说明书时,投资者最好先仔细查看产品的风险评级,并衡量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最终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理财经理毕竟告诉记者,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风险提示会出现在产品说明书最明显的位置,一般为首页上方,基本每一款产品说明书都会标明产品在银行内部的风险评级。一般来说,产品风险评级为一星和二星的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低,更适合投资方式相对稳健、投资经验相对较少的投资者购买。而对于风险评级为三星或三星以上的产品,风险程度则会逐渐提高,更适合投资方式相对激进、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高的投资者。
  业内人士介绍,一款理财产品通常都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延期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相关投资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投资者的承受能力。目前,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前都需做风险测评。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最好选择和自己风险偏好相对等的理财产品。

  2【说明书内容】费用和收益

  “本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本产品无申购费用;本产品银行收取投资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率不高于××(年化);本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不高于××(年化)。”
  购买提示:相关费用需关注
  记者了解到,银监会按照本金风险依次递增把银行理财产品分为3类:保证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每款产品都有相应的产品类型。业内人士说,由于此分类并非各家商业银行内部评定,而是银监会统一制定的标准,因此可供投资者购买时参考。一般来说,只有保本保收益型产品的收益率可以提前确定,而后两者只能看预期收益率能够实现的概率是多少,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投资者甚至可能面临零收益或负收益。
  在多数理财产品说明书上,则会提示:“本产品的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同时,也会标明产品的最终收益为产品投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则包含申购费用、银行管理费、托管费、超额业绩报酬等。业内人士提示,上述相关费用都是投资者在阅读产品说明书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同时,计算收益时也应将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实际投资天数,而非直接将自己的投资额度乘以年化收益率。

   3【说明书内容】产品类型和本金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不发生本产品所提示风险的前提下,本银行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将本金一次性返还投资人。”
  购买提示:保本产品也有风险
  不过,即便对于一些风险评级为一星、银行工作人员承诺保本的产品,如果你认为这样的产品就毫无风险,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在不少被宣称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可能并不会出现“保本”字样,等到期执行时,如果资金运作亏损,投资者经常会赔本,而此时,银行并不会为投资者兑付全部本金。因此,业内人士提示,投资者一定要仔细查看说明书上“产品类型”一栏,看清楚手中的产品到底是否可保本。
  j尽管对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一般都会作出承诺,到期后保证100%的本金安全,但目前市面上多数保本产品都属于“有条件保本”。如多数银行会在其产品说明书上用小字注明“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或银行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时,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毕竟说,由于投资者自身原因(例如提前全额赎回)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违约赎回价格通常根据市场价格计算该理财计划的公允市值。另外,有些理财产品其实只是部分保本,比如设定90%保本,则本金最多亏损10%。

  4【说明书内容】募集期、产品收益起始日

  “募集期: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月1日。”“交易日至收益起始日及到期日至支取日之间,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购买提示:不能只看产品的收益期
  在一款国有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记者看到,对于募集期内的本金收益,说明书明确提示:“募集期内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而对于到期清算期,银行则规定,“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事实上,大多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其说明书中都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这两段时间内,理财本金能实现的增值微乎其微。
  对于上述情况,一家国有银行理财师向记者解释,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仅要看产品的收益期(即起息日至到期日,通常所说的一年期、半年期即指此收益期),还需要关注客户认购日到产品成立日有无计息,并清楚资金到账日。例如,若一款产品从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为募集期,2013年1月1日成立,那么,从2013年1月1日起,该产品才会正式起息。如果投资者在2012年12月18日就认购了该产品,而银行在此期间不予计息或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那么,在这14天内,投资者就损失了资金的时间成本。上述国有银行人士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募集期一般都有20天左右,对于募集期内不计息的产品,投资者可以先不要急于购买,为自己留下更多时间斟酌产品的适合程度,另外,若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大,完全可以做一个7天通知存款或购买几天货币市场基金,打一个时间差,也可以赢得一笔不错的投资收益。
  而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到资金打回到投资者个人账户之间的时间,则被称为理财产品的清算期,这段时间内,资金同样不计利息。如今,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当天到账,但也有少数产品到账比较慢,最多可能为5个工作日。因此,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同样需关注此时间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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