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已得到监管层认可,然而,岁末信托产品风险的集中爆发,在一定程度上给上市公司投资理财提了个醒,大多数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在初期根本是辨不清认不明的,即便银行理财产品也有出现亏损的情况。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理财产品有信托、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等。其中,安全性高的首选国债,其次为银行理财,一些信托产品也已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较高的风险特征。
如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信托计划”,由于资金周转紧张,三峡全通未能于去年12月20日支付7456.5万元当期利息。
对于银行的理财产品来说,也不是毫无风险性可言。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惠誉国际发布的《中资银行:年末将至理财产品发售不断升温》报告显示,2012年前9个月理财产品发售量净增加的3.5万亿元中,超过85%以上都是由股份制和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发售。
报告认为,这类股份制银行流动资产较少,且存款基础较薄弱,或许更容易出现理财产品的偿付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上市公司募资投向选择购买安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种类并不太多,除了国债外,只有部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才符合要求。
鼓励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有益之举,但在信息披露的时点上仍有较大的滞后性。根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仅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投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还要在每半年度披露当期收益情况及详细签约方、产品名称等信息。
正是这种每半年度的事后披露,令上市公司在运用募资购买理财产品时无迹可寻,众多投资者无从知道包括签约方、产品名称等在内的相关信息。这些才是判断理财产品风险特征的重要信息。
在这种情形下,上市公司运用募资购买理财产品,如能主动披露更详细的信息,无疑是对广大公众投资者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