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的"远与近"
2012-12-20   作者:宏皓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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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的一篇文章指出,银行采用 “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产品的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此言一出,银行理财风险引发各方广泛讨论。
  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本质上仍是信贷的变种,资金最终用途很大一部分是流向中长期贷款。这类理财产品到期后,其还本资金来源于后续募集的理财计划的资金。这样的资金结构很可能会出现所谓的理财产品期限与中长期贷款期限错配的问题,容易使产品陷入连环式陷阱。这也是部分银行理财被称为庞氏骗局的原因。
  目前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还算稳健。除了少数与股票等挂钩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出现过零收益或负收益,其他理财产品基本都能实现预期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限特征突出,发行产品的期限占比上,1~3个月的产品占据总数的60%左右,而对应的资产标的期限普遍较长:监管部门披露截至年中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中,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占比超过60%,债权项目融资类占比25%左右,高收益型权益类资产占比10%左右。
  期限错配正是银行表内经营最主要利润来源: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中活期占比在30%以上,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占比也始终较低,而贷款结构中中长期比例整体在50%以上,存款利率上限管理和贷款利率下限管理的背景下,活期存款和中长期贷款之间的稳定利差成为银行净息差贡献的主力。
  期限错配并非影子银行的特有风险,问题的本质停留在如何有效进行流动性安排,提高理财账户的全盘现金流摆布规划能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理财产品是否属于庞氏骗局,标准应该取决于两点:资产池是否有真实的优质资产和产品预期收益率是否明显高估。
  庞氏骗局是 “空手套白狼”,而理财产品有对应的资产。进一步说,这些短期理财产品其实就是变相的银行“活期存款”。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银行理财产品可算作是利率市场化的“先驱”。在银行的日常运营中,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中活期占比在30%以上,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占比也始终较低,而贷款结构中中长期比例整体在50%以上。所以理财产品的“庞氏骗局”说法不算准确,在以往也确实没发生过违约现象 (华夏银行的纠纷是兜售的第三方理财产品)。
  现阶段中国实体经济融资对影子银行体系的依赖越来越强,影子银行体系扩展了融资主体的外延,也成为传统信贷市场的补充,对其的态度应该以监管为主,管制不必过于激烈。作为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因为影子银行蕴含风险就简单否定。世界上没有毫无风险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风险总是存在,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不鼓励竞争和创新的风险,事实上远远超过竞争和创新的风险。
  针对我国影子银行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我们既不能谈“影”色变,也不能听之任之。影子银行业务种类繁多,风险和收益结构互不相同,有些并不具有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具有自我消化能力。哪些应该监管,哪些不应该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指标和方法来监管,都需要首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集思广益,妥善决策。
  目前银行理财业务主流模式是资金池模式。对于销售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者并不知道去向,大多数金融机构以规避风险为由,拒绝向投资者公布投资组合、实时收益及风险等关键信息,这些资金池基本成为一个巨大的“黑箱”。如果投资者失去信心并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就会停止,相关风险就会集中爆发。而反观公募基金市场,因为有比较透明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逐渐明白“买者自负”的道理。公募基金的透明运作模式,或许可以给理财产品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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