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北京一个下着小雨还夹带雪粒的夜晚,行人寥寥的平安大街上一家为京城摇滚乐迷熟知的Livehouse里,顶着色彩斑斓鸡冠头的主唱正合着鼓手的着力敲击用更大力气弓着腰跺着脚像跟麦克风过不去似的咬牙切齿唱歌——这是一场向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致敬的拼盘演出,陆续登场的歌手、乐队是否视这位美国“朋克教母”为自己的缪斯女神不得而知,但浮在舞台上的种种朋克形式主义实在难与帕蒂·史密斯的艺术传奇和她那些诗意到骨子里的歌曲相符。向朋克精神,向精神至上、激情勃发、闪光似流星的六七十年代致敬,或者说纪念,最好的人选也许是身处其中的帕蒂本人,而为此写一本书是不错的主意,比如这本浸透怀念、忧伤也不乏浪漫、多彩的《只是孩子》。
事实上,帕蒂·史密斯这本回忆录的主角是她曾经的爱人、长久的创作之源、永远的精神伴侣罗伯特·梅普尔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起码他是主角之一。从第一页作者就没打算玩什么悬念,是的,罗伯特死了,而帕蒂正过着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罗伯特的死像一枚尖利的唱针,被放在刻满记忆之痕的黑胶唱片上,随着作者笔下字句的铺展,他们如诗如歌的回忆被播放出来。以摇滚乐闻名于世的帕蒂·史密斯在这本书中显示了细腻如白描、生动像电影的文笔,毕竟她最初踏上创作之路是从写诗、画画开始。她的讲述感性又富文学意味,用克制的姿态记录那些与艺术、情感、反叛有关的青春岁月,不见太多故事之外的情绪流动。这和她的音乐一样,激情隐没在理性甚至有些冷硬的表象下,她后来的创作更是如此,冰里包着火,凄冷、骄矜而动人。
辍学、出走、流浪、创作、恋爱、分手、重聚、登台……帕蒂·史密斯的每一步都充满偶然,可是经由这本回忆录反向看去会觉得那些人生变数太合情合理了,这是喝着咖啡放着音乐翻看浓缩在几百页中一个人一生的吊诡之处。她16岁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迭哥·里维拉的精彩人生》,当时做计件工人的她做着投身艺术创作的白日梦,甚至希望做一位艺术家的情妇,“把自己想象成迭哥的弗里达,她既是缪斯也是创作者。我梦想着遇到一个能让我去爱、去支持、去并肩创作的艺术家”。一语成谶,她初到纽约的那个夏天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直到她在休斯敦街附近遇到罗伯特。接下来的事情一如她少女时代梦想的那样,成为一位艺术家的女友,彼此深爱互相扶持,分享灵感迸发的快乐,抚慰囿于瓶颈的迷惘。
那真是个艺术至上的年代,特别是在纽约这座艺术之城。他们住在昏暗粗陋的小旅馆,常常穷得只剩面包果腹,穿着混搭的“奇装异服”在城市里出没,但精神世界异常餍足。他们会为一首诗、一幅画喜悦或落泪,整日想的就是创作,创作。罗伯特的画、手工艺品、拼贴艺术,帕蒂的诗和画,这些几乎成了他们全部家当,几经辗转而不能丢弃。那些记忆读来真是励志,哪怕这未必是作者写作的本意。就好比,对今天的艺术青年来说,这本书有着心灵鸡汤般的滋养功效,只不过它是杯燃烧肠胃的烈酒或者拉紧神经的浓咖啡。
虽然能够感觉得到帕蒂在书中已尽量避免刻意罗列出现在她生命中的那些已入摇滚和艺术殿堂的名字,她只是把对自己别具意义的故人往事写出来。可书中的某些段落在这个娱乐偶像当道但艺术巨星凋敝的年代仍光耀得刺眼,那些看似不经意的轶闻八卦此时读来劲道十足。说说他们住了很长时间的纽约切尔西酒店吧,这个以众多文学、艺术界人士曾在此落魄过、风光过,留下无数记忆片段而闻名的酒店简直是当时的艺术庇护所和梦想乌托邦。拮据的文艺青年帕蒂和罗伯特找个廉价的小房间住下,一不小心就能在大堂碰上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要么去旁边的“堂吉诃德”喝一杯,邻桌就是詹妮斯·乔普林(Janis
Joplin)和一帮人侃大山,对面挨着门的桌旁坐着自斟自饮的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这种现在看上去有着穿越感的艺术盛宴在那个年代是家常便饭。而帕蒂和罗伯特就是在那样的时代氛围、艺术交际中逐渐看清未来的方向。
不同艺术领域之间是相通的,形式迥异不会阻断内在精神气质的关联,这个道理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同样合适。很难说帕蒂和罗伯特完全理解对方的内心世界和创作走向,但他们就是有不可言说的超自然的默契。他们不只身体相互依存,心灵上更是有彼此不可或缺的分量。书中有个细节颇堪玩味:多年后,已成摇滚歌手的帕蒂·史密斯请成名的摄影师罗伯特为她拍唱片封面照,就是后来那张被歌迷奉为经典的《马群》(Horses)。罗伯特从他拍的十二张照片中选了一张给帕蒂,“这张有魔力。”他说。而帕蒂·史密斯在写此书时重看这张照片,“我眼前的永远不是我,而是我们”。他们相遇后,各自的作品很难说是孤立存在的还是镌刻着对方灵魂的。
有意思的是,《只是孩子》整本书过了大半,帕蒂·史密斯的音乐之旅仍未开启,而后来的著名前卫摄影师罗伯特·梅普尔索普还在为从杂志上剪下拼贴素材费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帕蒂在写作这本书时相当真诚,姑妄臆测,成名后的经历固然值得一说,但令她刻骨铭心的仍是和罗伯特最初的“闪亮的日子”。当然,随着罗伯特越来越不能满足于从“该死的杂志”上找素材,在帕蒂鼓励下开始用宝丽来相机拍照片,而帕蒂也不只是在酒吧里朗诵自己的诗,进而试着为诗作《不明之火》(Fire
of Unknown Origin)谱上曲,他们的人生,他们的艺术之路完全变成另一副模样。还是从书中找答案吧,1967年的夏天,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离世,帕蒂觉得“死去的就像是一位圣者”,哪怕她与逝者从未谋面,“却从他的音乐里得到了救赎”。这难道不是后来那些触及我们心底隐秘情感的帕蒂的歌在诞生前的某种伏笔吗?我们与她同样从未谋面,也可以从她的音乐中获得不同程度的救赎。
去年在北京开唱的鲍勃·迪伦(Bob
Dylan)都是年逾古稀的老人了,帕蒂·史密斯也已过花甲。看着书中穿插在文字中的老照片──特别是罗伯特拍的帕蒂的照片、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想着那个温暖秋日他们在华盛顿广场晃荡,帕蒂的行头是“垮掉派凉鞋和破披巾”,罗伯特则用“爱与和平珠串”还有“羊皮马甲”打扮自己,一个老太太盯着他们看,要把他们拍下来,“这两人是艺术家”。“得了,他俩只是孩子。”她丈夫说。谁都抵不过时间的力量,但帕蒂和罗伯特,他们可以在存世的专辑、那些仍被聆听、颂唱的歌曲中,那些令时间停滞的照片里,像两个孩子一样永远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