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征房产税方向已锁定 推开只是时间问题
2012-12-10   作者: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对于有关“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住宅开征房产税,预计每年房产税规模约为5000亿元”的报道,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昨天向记者证实,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锁定,房产税扩征只是时间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同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房产税税率和起征点应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

  扩征方向明确

  《新民周刊》等媒体报道称,对税务工作者来说,房产税“重庆模式”工作量太大,2011年才收税1.5亿元;“上海模式”执行难度就小一些,2011年房产税收入22.1亿元。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房地产动态政策设计研究组的测算数据,比照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税率,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住宅开征房产税,预计每年房产税规模约为5000亿元。
  贾康就此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我国相关地区推出的房地产限购等调控是必须的,但这一调控需要适时调整。他介绍,本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刚刚表示,“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贾康称,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应该已经被锁定,下一步必然扩征的方向也是明确的。不过,具体扩征的时间表则属于顶层设计问题,目前尚不好预测。他进一步认为,从现状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而从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来看,以及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需要推进的。

  税率起征点各地应有异

  刘尚希同日向本报记者表示,下一步我国扩征房产税时,考虑到各地居民收入的差异性,税负必须有区别。具体来说,他认为税率和房产税起征点面积,应该实行类似车船税的弹性政策,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而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住宅开征房产税,每年征收房产税的规模,则尚难具体估算。
  另一方面,他认为关于扩征的时间表和扩征地区,以及评估征收方式、争议仲裁方式等扩征的框架性政策,均应类似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实行顶层设计,由中央统一决定。
  针对房产税税款的使用方向,刘尚希解释,房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将主要供地方政府纳入地方预算后统一调配使用,不具有一些网民提出所谓“专款专用”的性质。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交易环节税负或下调 财政部拟全国推房产税 2012-12-04
· 住房价格跌幅明显收窄 房产税或成楼市调控新方向 2012-12-03
· 税收环境不公制约房产税改革 2012-12-03
· 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宜过大 宜定位为“富人税” 2012-12-03
· 人均用房超40㎡适合征税? 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 2012-11-3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