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跑路投资客4000万元房产遭拍
专家呼吁警惕“拍卖陷阱”
2012-11-13   作者:徐维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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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深圳实行的限购限贷政策,已经将风险消化掉很大一部分。而且断供往往发生在楼市处于下行通道,房价出现明确的下降信号时。相比上次,今年深圳的房价并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而且投资者更为理性,心理承受力更强,难以重现四年前那种恐慌性抛盘。

  昨日,深圳一知名投资客因资金链断裂跑路,名下多处豪宅被查封拍卖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
  记者“按图索骥”后发现,即将被拍的四处房产均为CBD内豪宅,总价超过4000万元。记者从多家银行及房地产律师处了解到,近期深圳楼市断供案例出现抬头趋势。
  在被查封豪宅的低价诱惑下,众多投资客跃跃欲试,急于抄底。但律师警告,被拍卖房产存在诸多风险,投资者如果一味只关注价格往往会吃大亏。

  跑路投资客4000万房产被查封拍卖

  “光头佬”,这是深圳房地产业内对这位跑路投资客的称呼。记者向深圳地产人士了解到,这位投资客姓方,而且是兄弟二人,在深圳地产界小有名气,他们所投资的楼盘均为CBD黄金地段,而且是大户型。
  根据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显示,定于11月23日拍卖的楼盘中就包括了方氏兄弟的四处房产。昨日记者了解到,四处房产的实际市场价超过4000万。
  记者在现场发现,这些房子门口原来的封条已经被撕掉,刚刚贴上最新公布的《拍卖公告》。其中在星河国际A3的6B,门口除了拍卖公告外,还贴有催款通知。物业公司表示,该处房产自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均未缴纳管理费,累计已达23221.97元。
  在另外一处待拍卖房产,记者发现已有一家公司进驻,但门口并没有挂公司名牌。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光头佬”向该公司借了一笔钱,由于一直没有归还就将房产抵押给他们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有多家公司来争这套房子了。据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即使是没有实行限购限贷政策前,“光头佬”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的资金来支付首付,很多都是借贷而来,其中不乏高利贷。
  实际上,方氏兄弟遭遇困境并非第一次。深圳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2008年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深圳楼市大幅缩水,方氏兄弟被迫“割肉”,将部分房产低价转让。
  据了解,传说中的“光头佬”个子不高,生活十分低调,平时很少外出,也很少与周围的人交往。从去年以来就不再露面,后来才听说已经跑路了。

  “断供”仅为个别现象

  此次出现的个别楼盘“断供”,引起深圳房产界和金融界广泛关注。不过,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周争锋告诉记者,虽然近期深圳的“断供”案例有所增多,但并未出现2008年那样的“断供潮”。
  所谓“断供”,是指业主不能或不愿继续承担月供而选择违约,将房子扔还给银行。四年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深圳楼市大幅缩水,曾引发大规模“断供潮”,这对当时的深圳楼市和银行造成巨大冲击。
  周争锋认为,目前深圳实行的限购限贷政策,已经将风险消化掉很大一部分。而且断供往往发生在楼市处于下行通道,房价出现明确的下降信号时。相比上次,今年深圳的房价并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而且投资者更为理性,心理承受力更强,难以重现四年前那种恐慌性抛盘。
  深圳地产民间分析人士尹香武也认为,深圳楼市不太可能出现“退房潮”,但再次出现的断供案例也有着一定的警示作用,法院拍卖房产的数量是重要的观察指标,而且这个指标还适度领先,因为法院拍卖的房产一般都是投资客的房产,而投资客往往是先行者和风向标。
  记了解到,方氏兄弟目前拖欠的银行房贷涉及多家,主要为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以及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但两家银行均表示,经调查发现目前断供案例只是零星出现,对银行并没有形成冲击和威胁,目前房贷的资产质量仍然比较优良。

  抄底豪宅需警惕“拍卖陷阱”

  据了解,这批豪宅将在下周拍卖,记者在网上看到,不少投资者均表示有兴趣前往,甚至有声音认为深圳豪宅到了可以“抄底”的时候。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批豪宅中有多处“疑点”,其中星河国际A2座10B号目前已租给一家美容院经营。记者在拍卖公告中发现,备注中写明该处房产有租约,租赁期限自2011年12月12日至2031年12月12日,全部租金合计70万元,承租人已一次性付清,房产所有人、抵押权人及债权人对该租约无异议,该租约为有效合同,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这是一个典型的拍卖陷阱。”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周争锋提醒,对于这样的低价房投资者即使成功拍得也没有办法使用。他表示,有些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以极低的价格签署了虚假的租赁合同,对于这种不符合常规的做法投资者就应格外小心,即使拥有了所有权也无法对抗租赁权。此外,在房产拍卖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陷阱,如A2座10B号房产要求“仅拍卖50%的产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该房产的共有人协商解决房产使用问题,而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A3座26B号房产则注明“拍卖房产有租约”,租期至2012年12月30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周争锋表示,随着近期拍卖房产数量增加,此类纠纷也不断涌现。近期他受理的一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几家债主拍卖债务人的房子,同样是担保公司一次性支付20年的租金40万,也有银行的走账凭据,并把日期写在赎出房子不久。起初担保并不知道欠了众多外债,误以为赎楼就可以卖掉还钱,但赎完楼后一下子查封了8家,担保公司为了自保签订了长年租赁合同,导致现在拍卖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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