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岂能和讨债公司沆瀣一气
让人忧心也恐惧
2012-10-31   作者: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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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是银行的生命线,银行决不能为了追债简单省事,就不择手段,故意绕开正规司法渠道,直接与非法讨债公司沆瀣一气。这种所谓的“合作”虽然可以快速催收欠款,但长期来看,只会极大地伤害银行的信用,侵蚀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
  在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银行追讨客户欠款,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银行与讨债公司合伙向市民追债的做法,却让人难以接受。要知道,讨债公司本身就不合法,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曾3次发文禁止成立讨债公司。目前许多讨债公司都是打着“调查”、“咨询”的名义开设,通过骚扰、恐吓甚至暴力等方式来催债,在许多市民心中,讨债公司“匪气十足”的形象早就根深蒂固。
  众所周知,银行由于自身的垄断地位,在面对客户时一向霸气十足,上千种五花八门的收费霸王条款和苛刻的ATM 取款规则,就是这种“霸气”的最佳注脚。如今,孰料银行又更上一层楼,直接与“黑社会化”的非法讨债公司合作,无视客户的信任,把客户的家庭住址、单位和电话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讨债公司。一向“霸气”的银行,如今又沾染了“匪气”,以后岂不会更加肆无忌惮?
  我们承认,当前银行背负的欠债压力的确很沉重,为防止呆账、坏账的出现,银行也必须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但这些措施,显然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而不能任由银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银行与市民协商解决也好,直接到法院起诉赖账不还者也罢,都没有问题,市民也容易接受。信用是银行的生命线,银行决不能为了简单省事,就不择手段,故意绕开正规司法渠道,直接与非法讨债公司沆瀣一气。与讨债公司“合作”虽然可以快速催收欠款,但长期来看,只会极大地伤害银行的信用,侵蚀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
  当前,这种“合作”追债行为主要发生在信用卡领域,有些市民的确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一点责任也没有。北大教授辜鸿铭老先生有一句名言:“所谓银行家,就是晴天千方百计把伞借给你,雨天又凶巴巴地把伞收回去的那种人”。如今,银行发放信用卡所遵循的正是这种逻辑。为了尽快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许多银行在发卡时极其随意,我们经常看到,银行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宣传、诱惑市民办理信用卡,一些本来不具有足够信用基础和偿还能力的人也办了信用卡,大量的信用隐患随之埋下,对此,银行方面难道没有把关不力、审核不严甚至故意放纵的责任?
  先是来者不拒地大肆发卡,然后偷偷摸摸地实施“全额罚息”,最后又与匪气十足的讨债公司“合作”追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抢占了信用卡这个大市场,获得了远远高于正常贷款的罚息和年费收入,然后又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信用恶果全部推给客户承担。如此不平等的市场地位,如此不公平的交易,亟待改变。倘若垄断不除,金融改革步履蹒跚,监管继续乏力,谁也难保“霸气十足”的银行不堕入“匪气十足”的境地,这让人忧心也让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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