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一个名为“宁波房地产精英”的群里,网友“唯一不变”发了一条“出售全新银行卡”的广告。
“专业出售全新银行卡(工、农、建、中、招、邮),可开通网上银行U盾,全新卡,无交易记录,方便客户转账、洗黑、做生意、送礼使用,可淘宝支付交易。”
对方随同广告留了个QQ号码,记者将该QQ号加为好友,其昵称为“银行卡出售”。
该网友称,不开通网银的银行卡300元一张,开通的600元一张,并附带身份证。
银行卡的“名义”户主是谁?万一去深圳挂失怎么办?网友“银行卡出售”透露,出售的储蓄卡,户主身份证是收购来的,大都是别人遗失的,所以身份证的主人根本不知道这张卡的存在,“我们拿到身份证后,通过银行特殊渠道开卡”。
记者网络搜索发现,出售全新储蓄卡的“生意”已形成“气候”,甚至还有专门网站。
哪些人会买这种储蓄卡?与卖家攀谈得知,买卡的客户,一般多用来送礼收礼、匿名收款、匿名存款、淘宝店炒信誉,有想以他人名义开网店、夫妻间私设小金库的人也会买。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几大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认为,买卖银行卡给社会上行贿、洗黑等不法行为提供空间,且购卡者使用时也有很大风险。按照规定,开卡人拥有银行卡的所有权,如户主挂失补卡,则购卡者卡内储蓄将血本无归;如使用过程中卡遗失,也是件头疼的事。
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沈伟峰律师认为:“银行卡不属于商品,不能拿来买卖,卖方的行为严重泄露开卡人的身份信息,给开卡人带来巨大风险,而买方知情购买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