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银行卡被盗刷案件呈现多发态势,福建省长乐市法院日前发布消息,提醒公众防范该类违法犯罪活动。 长乐市法院法官介绍说,近年来,该院已受理多起银行卡被盗刷案件,从发案情况看,银行卡被盗刷,除银行卡自身存在的技术缺陷主因外,持卡人的疏忽行为亦不容忽视,主要情形包括: 网络购物时操作不当致银行卡密码泄露;持卡人在银行柜台或ATM机上存取款时遭遇偷窥,致密码外泄;持卡人习惯性将存取款凭证随意丢弃,被不法分子捡拾并通过技术手段获得身份信息及银行密码;网络购物时,因未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致使银行卡密码被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程序所窃取,以致存款被盗。 该法官表示,储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养成良好的交易支付习惯,注意银行卡使用细节,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包括: 妥善保护密码,防止因疏忽泄露。一些储户为记忆方便,倾向于将银行卡密码设置为生日日期或对自己有特殊意义的数字组合,或将密码书写或保存在容易暴露的地方,有的甚至干脆使用银行卡的原始密码,这些情况下,银行卡密码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破译;在银行柜台或ATM机上取款输密码时要注意,应用另一只手或身体挡住操作手势,防止他人偷窥或针孔摄像机偷拍。 交易凭条须粉碎。交易凭条记载了诸多储户信息,包括账号、卡号、客户身份信息等,这些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制造“克隆卡”。 互联网上使用银行卡要特别警惕。对于需要密码的网络在线交易,尽可能不在网吧、单位等公共网络上操作;网络购物时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地址,谨防以异常账户活动或银行系统升级等理由,要求提供银行卡卡号及密码的电子邮件;使用网络或者电话渠道预订机票、酒店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以避免信息泄露。 开通银行卡短信通知业务,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异常变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设置消费限额。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使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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