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价不具全面反弹条件 调控仍处关键期
2012-09-24   作者:于祥明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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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确保限购措施实施效果

  □ 做好防止房价反弹的政策预案;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工作

  □ 适时对放松调控政策,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实行问责

  “目前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各部门、各地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
  同时,继续指导督促限购城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确保限购措施实施效果。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有关部门要做好防止房价反弹的政策预案。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工作。

  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关键期

  对目前楼市的整体现状,该负责人表示,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明显抑制,房价基本平稳,住房库存量基本保持稳定。
  对于房价下一步走势,该负责人指出,从近期督查情况看,尽管不少城市环比上涨,但同比涨幅普遍仍为回落,有的仍是负增长,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房价大幅反弹现象。
  但他同时表示,从近期市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看,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巩固调控成果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中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各地各部门应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这位负责人说,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成投入使用,市场预期进一步稳定,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

  房价过快上涨地区将被问责

  下一步,各部门、各地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强调,首先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好现有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继续指导督促限购城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确保限购措施实施效果。适时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造成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实行问责。加快研究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同时,要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工作。
  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做好房价、地价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住房成交量、房价等关键指标的新变化,做好防止房价反弹的政策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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