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今年以来外汇贷款增速的明显趋缓,有迹象显示对外汇贷款的管理亦在放松。
9月4日,一国有大行人士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称,境内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为成员公司办理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本息业务,而之前只能通过银行办理;同时,“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的规定亦不再执行。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购汇还贷,不用再先行出具自有外汇确认书了。其实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早就在执行,只是没有成文的说法,现在有依据了。”上述人士称。
一位熟悉外汇政策的人士则表示,将原来局限于银行对企业的外汇贷款延伸到集团内的关联外汇贷款,是为了适应企业的需求,可视作外汇贷款管理放宽的一小步,但财务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亦应履行相应的结售汇统计义务,意味着外汇贷款仍将受到较严格的监管。
打破银行“垄断”
在外汇局下发的通知中,转发了《关于中核财务责任公司购汇还贷等外汇业务的批复》,这从中国核工业集团近期的一则声明中亦可得到印证。
“中核集团核电及核燃料企业因设备进口、技术转让等产生的外汇贷款数额较大,偿还贷款本息时从银行购汇难以享受优惠价格。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之前的有关规定,中核财务公司不能开展成员单位用以还贷的购汇业务。
经充分调研,中核财务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开展购汇还贷业务的申请,并获得批准。”中核集团在8月27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
上述熟悉外汇政策的人士指出,从2008年起外汇局允许境内集团集中使用外汇资金,可对关联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中核集团即是一例;今年5月外汇局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准入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均可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取得牌照后即可接受个人现钞本外币兑换”,之后特许外币兑换机构逐渐增多。
“原来只有银行才有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资格,现在越来越多的机构可办理,这是外汇局出台上述通知的一个大背景。”该人士称。
通知允许集团财务公司对成员公司办理外汇贷款业务,同时允许成员公司在该财务公司开立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并阐明“一笔外汇贷款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账户”的含义为,一笔外汇贷款不能开立多个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但多笔外汇贷款可共用一个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
通知同时明确企业可意愿购汇还贷,而之前规定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由于企业在各个银行开户已经很普遍,因此企业要购汇偿还贷,必须出具自有外汇确认书并附带他行外汇账户对账单,手续比较繁琐。”该人士称。
不过,他表示,尽管外汇局已下发通知,但对于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有的外汇局坚持要,有的外汇局表示不必要,还没有完全统一。
外汇贷款增速放缓
通知出台的另外一个背景是,今年以来外汇存款增长明显加速,而外汇贷款增速则放缓。
“原来企业外汇很少,需要外汇贷款用于购买进口设备的付汇。后来虽然外汇多了,但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企业不愿配置外汇资产,还是借外汇贷款,但不能随便购汇用于还贷。现在人民币出现贬值预期,企业更乐于资产外币化而负债本币化,外汇贷款的需求下降,对购汇还贷的限制相应放宽。”上述熟悉外汇政策人士称。
数据显示,2005年7月汇改之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稳定,外汇存贷款总体平稳增长;之后除了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曾短暂出现贬值预期外,人民币持续快速升值,市场主体不愿意持有外汇资产,外汇存款持续下降,外汇贷款则大幅攀升。如2009年全年新增外汇贷款1362亿美元,年末余额3799亿美元,同比增长56%,远高于人民币贷款的增速。
“高速增长源于外汇贷款利率低于人民币贷款利率,同时人民币存在较强的升值预期,两者套利、套汇空间较大。”上述国有大行人士称。
在此背景下,近几年外汇存贷比亦一直保持在超过100%的高位,甚至一度超过200%。不过,今年以来随着美元走强、人民币贬值预期加重,这一情况有所扭转。
央行数据显示,7月末,金融机构外汇存款余额4124.3亿美元,较去年末增加1373.4亿美元,增长49.9%;外汇贷款余额5834亿美元,较去年末增加446.8亿美元,增长8.2%;外汇存贷比为141.5%,较去年末下降54.3个百分点;从增量看,1-7月新增外汇存贷款的存贷比为32.5%,而去年全年是183.8%。
“未来外汇存贷款规模会继续增长,对流动性管理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央行仍需要强化对外汇存贷款的监管。”上述熟悉外汇政策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