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拍卖界深陷专家条款之困
2012-08-27   作者:陆斯嘉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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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二字近期让不少上海拍卖公司一筹莫展——国家文物局对文物拍卖企业年审所要求的文物拍卖公司必须有退休的70周岁(含)以下文博高级职称“5专家”的条款卡住了许多拍卖行。就上海而言,本地根本没有足量的专家满足条件,不少公司只好向边远省份的文博界寻觅专家。
  与之相对应的,另一拍卖重镇北京因是试点地,拍卖界却并无此一烦恼。
  王刚在鉴宝电视节目中砸碎藏品的新闻使得“文物专家”成为当下的热门词汇,而在上海拍卖界,不少公司却陷入了另一种“专家”之困。
  在文博系统工作30多年的沈柠今年56岁,一年前她刚从南方某省博物院以文博副研究馆员的身份退休。退休来偶有出现在媒体采访中。不过,今年7月1日起,沈柠又多了一个身份,上海某拍卖公司文物专业技术顾问。
  在与沈柠的交谈中,《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却发现,与拍卖公司签署合同将近两个月后的她自始至终没有因这项合作到上海与该公司面洽,薄薄一纸合同也没有对所谓“技术顾问”的顾问细节、权利、义务、责任等作任何说明。
  “今后在业务上肯定有活动的,会来上海的,不会是挂名的。”沈柠的丈夫傅兴华亦供职于同一个博物院,对各项申报审批材料了然于胸,惟独对拍卖行的业务以及合作方式不甚明白。
  造成上述跨地区模糊合作的原因,是不久前由国家文物局下发的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企业聘用人员申报材料说明》(下简称《说明》)。
  据《说明》规定,取得二、三类文物《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须聘用5名(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北京市、江苏省另据要求执行)。据《意见》规定,为严格标的报审管理,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受理企业标的审核申请后,须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国家文物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这两条新增规定,成为2012年参加每两年一次的“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企业必须逾越的障碍。然而,6月30日由文物拍卖企业向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年审材料的截止日期早已过去,7月31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完成初审的节点也过去了近一个月,但由于新规条件苛刻,不少上海拍卖行都卡在了“5专家”的难题上。而拍卖前提前20个工作日由市文物局上报国家文物局等要求,意味着征集时间将比以往大幅减少的现实,更令拍卖行无从应对。
  “我觉得这些(新规)门槛是比较高的,实际上在限制拍卖行业。”上海泓盛拍卖CEO赵涌说。“如果完全按照规定执行,2012年秋季拍卖会在全国都要被停止了。” 中国国家画院原副院长、拍卖市场研究专家赵榆认为。“我们还差3个专家没找齐,如果通不过年审公司关门,我们也可以打包回家了。”上海某拍卖行业务负责人说。
  据了解,截至8月21日,上海文物拍卖企业的年审材料还未送至国家文物局。

  挂名“5专家” 行业潜规则

  2012年7月19日,上海市文物局向全市各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转发了国家文物局月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
  《意见》包括进一步提高对标的审核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检查工作、强化拍卖专业人员征集鉴定责任、严格标的的报审管理等八个大项的内容。据其中“严格标的的报审”一项,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受理企业标的审核申请后,须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国家文物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另外,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拍卖标的经国家文物局审核标的通过后,“企业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该规定一下子卡住了拍卖行的咽喉。
  对此,中国国家画院原副院长赵榆算了一笔时间账:"20加5,25个工作日相当于一个半月,加上各拍卖行邮寄图录到国家文物局就是两个月。拍卖行编图录一般要20天,印刷还要一周到10天,寄给客户要留一个月,这样又是一个半月到两个月。25个工作日加上拍卖公司做、印、邮寄图录,总共就是4个月。现在已经8月底,照此算征集应当结束,开始整理资料准备上报了,但实际上很多拍卖行的征集尚未启动,那么2012年秋季拍卖会就要被停止了。
  对既有的“5专家”要求,年审又进一步收紧规定。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2011年1月,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更具限制性的规定,要求“企业聘用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且要求该人员系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根据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在职文博系统工作人员不能担任拍卖行顾问,那么新规的执行,意味着女性至少55周岁以后、男性60周岁以后才能到拍卖行任职顾问,此外不少文博单位都有延长专家退休年龄的做法。
  70岁的年龄上限要求,最早出现在2011年1月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中,但当年并不是年审年,许多拍卖行忽略了这条规定,直到今年初,才有企业逐渐注意到这一道“紧箍咒”。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规定,各单位将于9月30日前完成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的复核工作,文物拍卖企业无故未按期提交年审材料,将被撤销其文物拍卖资质。今年6月,国家文物局又下达了一份《企业聘用人员申报材料说明》,不少拍卖行才如梦初醒。
  关于上述新规的出台背景,《艺术评论》记者向国家文物局发去采访申请但一直未得到答复。一位相熟的负责人也谢绝答复并表示不便介绍他人回应。
  在采访过程中,包括朵云轩、泓盛在内的多家公司明确表示,自2003年实行的“5专家”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就是一个摆设,为了满足年审要求才花钱聘用5名专家,而且不少专家都是外地的,他们都起不到任何作用。拍品的鉴定、估值,都由拍卖行的专家执行。
  泓盛拍卖公司CEO赵涌说:“聘请专家成为名誉化、形式主义的状态,这种状态已经存在好几年。请专家要花钱,对拍卖企业来说是一个成本负担,但专家又不干事,企业为形式主义买单。”
  质疑声不仅来自企业,也来自于制定者的自我反思。在国家文物局的官网上,记者发现了2009年4月发布的一则《国家文物局召开文物拍卖企业5名以上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问题论证会》的消息。消息称,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政策法规司、中国文物流通学会、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北京文物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负责同志和专家认为:制定该(5专家)条款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对文物拍卖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但该条款操作性不强,实施5年来,高级文物博物专业人员在文物拍卖专业鉴定工作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建议:一、国家文物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专题报告,通过法律程序,取消上述条款。二、加快对文物拍卖企业专业鉴定人员的培养,认真做好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认定、评聘和注册年检工作。
  然而,此后,“5专家”条款非但未被取消,还增加了70岁(含)以下的新规。
  “当人们不断听到某一件拍品过亿元的报道时,其实并不了解拍卖行所遭遇的潜规则,而这些潜规则其实阻止了拍卖企业的发展。”一位上海某拍卖行的负责人说。
  一种观点是,文物局此规定的背景与整治拍卖乱象也有较大关系。
  赵榆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国家文物局过去的文件都是经过调查研究和试点总结经验,再进行推广的。在文物艺术品拍卖初期,大家都没有相关市场经验。国家文物局当时的负责人在全国找到上海朵云轩、中国嘉德、北京荣宝、北京翰海、 中贸圣佳(当时的中商圣佳)和四川翰雅,共6个试点单位,在总结市场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当时拍卖市场的发育过程是稳步前进的。现在你所看到的《意见》,是一年前国家文物局某副局长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们管它叫‘某八条’,也叫作‘宋八条’。 当时社会上就有强烈批评,认为这八条是不可行的,但是这位局长听不进社会上的反映,反而以正式的文件下发。”
  记者查询到较早前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一次名为《努力推动我国文物拍卖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讲话中提到,文物拍卖审核管理专职人员匮乏、青黄不接的局面已经显现,需要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针对文物拍卖企业聘用高级文博职称人员的问题,国家文物局今后将不断扩大试点区域。
  针对实行多年的“5专家”要求,赵榆表示,过去从未明确5个专家在拍卖有什么责、权、利,现在又加上了70岁的年龄上限,只能说这样的规定十分官僚。“国家文物局甚至并不了解每年文物系统有多少个退休文博的高级专家。即便现在看起来《意见》是有错误的,但拍卖企业只能执行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但是,这样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文化事业的发展都是一种伤害。”

  专家缺口 本地不够边远凑

  在沈柠与上海某拍卖公司签署的《聘用合同》上写明:“拍卖公司每月支付沈柠1500元技术顾问费,后者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为甲方提供文物专业技术顾问的服务。”
  据《艺术评论》了解,上海各个拍卖行给出的顾问费大致在1500至2000元,依拍卖行规模和顾问为正高或副高职称略有不同。这笔费用是聘用专家的惟一开销。
  即便签下了沈柠,这家拍卖行至今仍有2个专家缺口。在该公司出示给《艺术评论》的资料中记者看到,原先的“5专家”出生年龄从1926年至1945年不等,从事文物拍卖工作年限从15至37年不等,其中除1943年和1945年的2名顾问仍能服役外,其余3名只能被排除。
  知情人士透露:“像上海朵云轩这样的企业,在7月31日前尚缺一个专家,不过现在已经凑齐专家人数了。如果朵云轩这样的上海老牌拍卖企业在年审中都没法通过,被刷下来,那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一家已经找齐了“5专家”的上海某拍卖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原先的专家都不是本地的而且今年都超过了70岁,这次为了满足年龄要求全部是从外地找的,主要来自云南和陕西两省。” 他还透露,他们是在2011年底注意到国家文物局的新规要求,从2012年初开始托关系找熟人,在全国范围物色专家,在7月底之前刚刚完成了指标数。
  《艺术评论》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拍卖行的专家来自陕西、山东、云南,甚至有的公司远赴新疆求专家。业内人士表示,专家多的地方很多是文物考古比较发达的地区,但这些地区未必是商业发达地区,因此形成了内地向外输送的格局。
  一位从市文物局退休的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初开始就有很多上海的拍卖行找我,在我能力范围内能帮的能找的都已经用完了,再也找不出一个了。”事实上,许多行动迟缓的拍卖公司即便愿意花钱打点,也很难填上缺口。
  在一次私下交流中,《艺术评论》记者目睹一位拍卖行业务负责人表示可以帮助另一家拍卖行找专家,介绍费为每个专家2000元。还有一位拍卖行的老板托人找专家,当听到“朋友的朋友有办法,中介费每个专家12万元”后,吓得直接挂电话,这家拍卖行也仍有几个缺口。
  相关人士透露,全市涉及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有58家,除去2012年新成立的8家公司无需参加今年年审以及自动退出年审的公司,有37家企业需要满足年审要求。目前有超过20家已找到“5专家”,但仍有公司被卡住。上海市文物局希望上报国家文物局的所有公司都通过,因为这些合法经营的公司如果被这样一个门槛卡住十分可惜。
  暂且抛开所谓“5专家”是否形同虚设的问题,单就其操作性而言,就打上了一个大问号。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原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流散文物处处长许勇翔告诉记者:“37个公司需要185名专家,上海根本没有那么多专家。可聘用的人都是没用的,有用的人是不能聘的。在文博系统里,国家和地方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是不能被聘的,博物馆中可聘用的高级职称人员很多不是搞鉴定的,真正搞鉴定的人,仅仅是文博工作中的一小部分接触古代艺术品的专业人员,人员很稀少。”据许勇翔估计,上海符合要求的专家缺口在70%左右,这不得不逼迫企业去外地找专家摆样子。
  那么,上海的专家人数究竟有多少?
  在上海通网站上,记者看到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发布的上海文物博物馆志,其中的《上海文物博物馆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名表》详细罗列了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姓名、生卒年月、供职单位、职称和专长,据该表单统计,符合新规要求且仍健在的专家只有近20人。但这份表单有多处明显数据陈旧,记者无从获得当前数据。
  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研究室过文瀚处长告诉《艺术评论》,这份数据是上世纪90年代首轮修志时的数据,上海地方志二轮修志前年启动,其中《上海市志文博卷(1978-2010)》今年即将启动。他表示,尽管没有新的数据公布,但相关资料或可从上海博物馆和市文物局获取。记者随后询问了上海博物馆、上海文物局多个处室的相关人士,但至截稿时无法得到任何数据。
  一方面是专家的大缺口,另一方面是国家文物局的三令五申和年审关卡,拍卖公司在求“专家”若渴的尴尬下,有时甚至还会遭遇“专家”躲猫猫的笑话。根据国家文物局规定,专家必须是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和相关机构以外的人员,并且不能兼任两(含)个以上拍卖公司顾问。但个别地方专家刻意隐瞒了自己的文物鉴定委员身份、年龄到期或兼任的不予以明示,导致有的拍卖行向市文物局递交材料后才被系统查出专家不合格。被坑爹的拍卖行除了继续找专家外,还得苦口婆心向专家讨回已支付的费用,着实有种哑巴吃黄连的味道。

  何以京苏试点不受此限

  在国家文物局的规定中,有如下一款:“注册地为‘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聘用试点地区’的江苏省、北京市的企业,可聘用已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替代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使用,每名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可替代一名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正是这一条,引起了包括上海拍卖公司的业内强烈意见。
  事实上,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主战场”就是京沪两地,对于国家文物局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舍去上海,在一些上海拍卖界人士看来,在北京市和江苏省进行试点,持证人员取代专家,这显示出制度的地区间不公平,这也是造成上海拍卖企业发展速度落后于北京的一个原因。
  “我觉得北京应该是最后一个试点,可以先在上海、成都试点再到北京试点,为什么北京自己先行试点?这就是搞特权。这张资格证书只能在北京考,各个拍卖公司都要去北京培训和考试,数千乃至上万元的培训费,再加上交通、住宿费,以及暂停的工作,考试的成本对企业来说是很高的。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年,个人感到是非常不公平的。”赵涌说。
  而赵榆则认为,现在在京、苏推行的所谓试点,也是在缺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强行推广的,是不合理的。“搞试点的想法,没有征求文物系统的专家意见,也没有征求拍卖业的专家意见。‘5专家’的要求是写在《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里的法律规定,用所谓培训的持证人员顶替5个文博专家没有法律依据,至少等新的《文物保护法》再出细则的时候写进去才算合法。另外,所谓的培训非常简单,每个人到学习班学习一周左右,经过考试符合标准及格,就颁发证书。但实际上,期望通过一周培训就达到文博鉴定专家的水平是天方夜谭。各个拍卖公司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业务骨干没时间培训一周,有的公司就派前台甚至驾驶员去培训,完全是为了完成指标,他们培训后回到公司仍然担任原职。‘5专家’本来就是形式主义,再弄一个考证的形式主义。”
  原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流散文物处处长许勇翔更是用“无稽之谈”表达对新规定的看法。作为与文物工作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过来人,赵榆建议文物局走出大楼和办公室,深入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在制定政策,推进文物商业发展,而不是扼杀企业的商业活动。
  此外,据了解,前两年开始的资格证考试试点,原先有可能在上海施行,但当时上海文物系统正在进行体制改革,来不及争取参与这个试点,因此没有与北京、江苏一并列入国家文物局颁布的试点名录。
  在今年4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重庆召开的年会上,有业内人士曾提出,既然政策业已出台,能否对新老公司采用不同执行标准,譬如新成立的公司按照70岁上限标准执行,而已经成立的公司、尤其是在行业内已经做了多年的老公司沿用过去的标准,如果徐邦达先生还在世,可以一直把顾问当下去。彼时,这个意见得到了中拍协、国家文物局张司长和与会者的赞同,但后来颁布的文件却依旧苛刻。
  赵涌在接受《艺术评论》专访时表示,苏富比、佳士得这样的欧美拍卖公司完全依靠自律发展的,国内的高税收和目前文物局的新规,是在助长欧美公司更为强势,而迫使内地拍卖公司到香港发展,实际上这将促进文物的外流。“5专家”的政策对公司内部培养机制是一个阻碍。“我相信银行的精算师是银行培养的,博物馆的文物专家是自己培养的,那么拍卖行的文物鉴定专业人员和专家也应该由拍卖行培养。制定政策时,需要给拍卖公司的人员一个晋升平台,让公司员工不断向上走,而不能只挤奶不给草。对正规企业加强管理,对不法企业放之任之。”
  朵云轩拍卖常务副总承载认为,拍卖行内部人员通过参加国家文物局相关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虽然免不了一笔成本,但对人才培养和企业长期发展是有裨益的。但在目前上海没有跻身试点的情况下,行业一线企业更希望了解的是在北京、江苏进行的试点情况如何,有什么收效、遇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今后是扩大试点还是继续在京、苏试点,继续试点的理由是什么?已经开始的试点应当有个说法,对社会和企业有所交代。这些来自企业一连串的叩问,目前因为国家文物局官方的缄默,处于无解的状态。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沈柠、傅兴华为化名。陈若茜、许荻晔,实习生傅玉婷、张悦园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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