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已经累计发放贷款5亿元,支持当地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96.6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
2010年8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将全国包括兰州在内的28个城市,作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2011年兰州市支持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共有4个,其中3个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另外一个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此前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筛选,其中依据开发商自有资金率20%以上的要求,并考虑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最后确定的4个项目所支持建设的房屋性质均为经济适用房,最终确定贷款项目支持的保障房套数为4601套。
据了解,这些项目目前大部分已经实现了主体封顶,一些已经处于装饰粉刷阶段。当地公积金贷款项目监管人员定期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并按照各个项目房屋销售进度按比例收回贷款本金。
结合2011年第一批试点项目的运行情况,兰州市2012从全市81个保障房建设项目中筛选出4个项目作为新增试点项目,拟贷款额度共计4.5亿元,正在等待审查批复。
按照甘肃省住建部门的计划,2012年,甘肃省将在兰州作为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另将天水、金昌、白银3个城市纳入了试点范围,目前这些城市的多个项目也正在等待批复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