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后,监管层正在起草酝酿针对规范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
在利率市场化以及券商基金等机构纷纷加入理财市场的背景下,监管部门也期望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办法作出进一步规范。
知情人士昨日告诉早报记者,在去年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后,监管层正在起草酝酿针对规范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
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并被频频警示风险的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资产池本身的运作模式本身没有错,关键是怎么规范它的运作,比如像基金一样,对整个资产池的信息进行披露,对资产池配置的期限、内容进行监管等。”
该人士同时指出,目前银行对每一类资产进入资产池,银行内部有严格的规定,包括投向、交易对手、哪些资产和期限的错配,均有风险部门进行严格的审定。整个理财产品运行的过程中,合规和审计实时进行严格的监控。
可见的是,金融危机后,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主流运行模式,并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新的利润点。所谓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
但该产品的风险在于,一是运作不透明,二是资金错配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对此,银监会去年就曾对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进行了规范,明确融资类资产如部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部分票据将不能进入资产池运作,以降低运作风险。
除了资产池类理财产品,上述负责人还透露,根据目前监管层要求,银行发行的每一款理财产品都必须提前十天向监管层报备,报备的内容中包括理财产品的投向、具体比例等信息,“控制非常严”。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5年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面对理财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发布临时文件以及窗口指导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直到去年正式发布了上述销售管理办法对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如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投资管理办法,则将更有利于银行理财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