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PE行业监测应加强 但不宜过度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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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作者:记者 刘雪 钟源/上海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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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在不久前表示,近年来,我国的VC/PE市场正在发生一些积极的变化,但风险增大等问题也日渐明显。VC/PE行业是我国下一阶段经济转型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国家应该对这一行业进行监测,重在宏观上引导,用有益的环境促进其行业自律,而不应该过度监管干预,限制行业的健康发展。 金中夏表示,据市场调研反馈信息显示,近年来我国的VC/PE市场正在发生一些积极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境内VC/PE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人民币基金获得超常发展,间接融资障碍和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境内人民币基金富裕,境内退出渠道更加通畅。 其次,各类机构投资者在不同程度上加入到VC/PE行业中来,市场竞争加剧,推动VC/PE致力于寻找真正有价值的高成长企业,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在宏观调控以后,整个流动性过多的情况逐渐消失之后,VC/PE行业选择更多看到它本身的技术创新,它的成长潜力,而不会更多的受到资产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 另外,VC/PE发现企业内在价值的能力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认可,中小企业融资出现了股权融资对债务融资的带动作用。这点正好和国家大力促进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从而支持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初衷是一致的。 金中夏指出,VC/PE行业也是我国下一阶段经济转型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保守估计,2011年我国VC/PE投资额超过2500亿人民币,已经相当于去年股票融资额的58%,占当年已统计社会融资总量的2%。国内VC/PE融资规模相对于股市来说已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金中夏进一步指出,我国VC/PE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需要进一步关注。比如在融资方面,部分普通投资者通过银行等理财产品进入到VC/PE这个高风险的行业中,此外,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带来的风险也需要进一步防范。 近年来国内外对VC/PE行业的监管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监管力度趋严。美国颁布的多德弗兰克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出了新的监管措施,欧洲也颁布了针对另类投资基金经理人的监管指令。中国国家发改委在2011年也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总体来看,全球主要市场都在对VC/PE行业加强监管和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不过,金中夏认为,我国应该重视VC/PE在经济转型中所发挥的作用,在监管方面,政策不宜过紧,以防限制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防范风险,国家可对该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在宏观上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引导其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金中夏指出,在中国发展VC/PE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它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在管制上要慎重,重在引导、规范;加强宏观层面和行业层面的检测和分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市场自律监管的功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综合建设,提高VC/PE退出的便捷性。 此外要完善VC/PE投资人、被投资企业以及公众投资者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实现的机制,防止任何一方利用信息优势和市场力量的不均衡,过渡侵占其他方面的权利;加强私募基金和各类公共财富管理机构的治理;进一步开放人民币境内外投资,推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资本人民币投资的渠道,提高人民币资产配置和全球收益。 继2009年人民币新募数量第一次超过美元基金以后,2010到2011年间,更是有了大发展。但2012年一季度,投资额出现了显著的回落,交易数量和单笔投资金额与2011年相比出现了显著的降低,这一变化可能表明市场竞争加剧,或者新募资金增长缓慢,抑制了投资的增长。“这要求我们更要随时注意行业监测。”金中夏进一步强调。 在市场关注的VC/PE税收政策调整方面,金中夏表示,对这个行业应该减少重复征税,但可以参照国际成熟的相关经验,增加资本利得税对行业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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