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今年开盘的一个项目令不少购房者纠结,开发商是1991年拿的地,按照现有产权政策,购房者的使用权已经不到50年。随着《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日前发布,加大了对开发商囤地行为的打击力度,这种囤地20年的现象或将难以再度上演。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要按照土地出让或者是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没有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则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此,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大部分受访者均表示国家管理越来越严,公司没有囤地行为。
福星股份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的地产项目多涉及旧城改造,目前大约有两百多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均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已关注到国土部披露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但对公司业务不构成影响。”
北京城建董秘张财广表示,“公司通常在拿地一年内进行开工建设,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不影响公司的拿地和开发节奏。”针对闲置土地的政策能否真正打击部分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关键要看实际执行力度。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上述政策一方面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投资的进度,以便缓冲目前的经济下滑;另一方面避免房地产商捂地放慢开发进度,同时也会进一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
从统计数据来看,上市地产商最近一年以来的存货呈现节节攀升的趋势。Wind统计显示,136家A股房企截至今年一季度的存货合计为1.3万亿元,这一数字在2011年中期、2011年三季度与2011年末分别为1.06万亿元、1.18万亿元与1.25万亿元,这一走势显示了上市公司存货持续增长,也反映出上市公司土地储备充足。
华泰证券研究员张平表示,“短期来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开发商形成一定压力。开发商需加快开发现有的土地储备,在目前行业调控持续高压的环境下,加快开工建设势必对开发商的资金面带来更大压力,压缩其利润空间。此外,开发商拿地的动力亦将减弱,将影响土地市场的成交情况。长期而言,该修改草案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未来供应量的释放和提升,改善市场均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