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已正式成行
2012-05-08   作者:叶苗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机构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办法出台

  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颁布了关于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制定的《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期货公司可以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已有规可循。据了解,基金专户目前参与商品期货的各项条件都已具备,开户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已正式成行。
  业内人士表示,商品交易所依据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指引》颁布相关规定后,一方面给所有涉及的金融机构都留好了日后开户的合规通道,一方面也使得“万事俱备”的基金专户得以完成进入商品市场的“临门一脚”。
  根据《指引》,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此前只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布了《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而三大商品交易所颁布了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规定后,意味着这些金融机构在商品期货的开户环节上也已经有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明确了基金专户中的委托财产除了可以投资传统的股票、债券、央票等项目外,还可以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和商品期货,这一规定为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提供了机会。但半年来因为各项规定尚未完善,基金专户尚不能真正进入商品期货市场。现在基金专户只要通过期货公司申请到交易编码,就可以立刻开始商品期货的交易了。
  据介绍,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准备工作早已展开。目前有多家基金公司都在寻找商品期货市场优秀的操盘手,为推出商品期货基金专户产品进行人才储备。一些基金公司正在履行董事会相关审批手续,预计在程序结束后,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即可进入申请阶段。
  另外,券商、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需要等待主管部门发布具体参与办法后,才能依据开户办法申请交易编码并进入商品期货市场。“券商、信托等机构入场的口子都已经留好了。”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统一开户系统改造尚未完成,需由期货公司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系统改造完成后,特殊单位客户开户将直接通过统一开户系统进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日前也向各家期货公司下发了《特殊单位客户同意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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